印尼警方逮捕起火渡輪船長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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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記者周檬)印度尼西亞警方3日以涉嫌玩忽職守為由,逮捕了1日起火的渡輪的船長穆罕默德·納伊爾。

雅加達警察局負責水上治安的警官海羅當天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事故船隻實際載客人數在200人左右,但乘客名單顯示僅有100人,船長納伊爾在明知實際載客數與名單並不一致的情況下起航,違反了海上交通法有關規定。他還說,一旦定罪,納伊爾將面臨10年監禁。

據悉,除刑事訴訟外,納伊爾的航行執照也將被吊銷。印尼交通部海洋總司長托尼·布迪奧諾表示,船長在船隻起火時率先棄船逃生,有違船長職責。

1日,一艘載有約200名乘客的渡輪在從雅加達北部港口駛往附近旅遊勝地、千島群島之一的提東島途中起火,造成23人遇難。印尼交通安全委員會官員稱,初步調查顯示,船隻起火可能與引擎短路有關。

印尼島嶼眾多,船運是島與島之間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受海況不佳和安全措施不足等因素影響,船隻事故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