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泳將朴泰桓擬提請韓法院保全其參奧權利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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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游泳名將朴泰桓方面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向首爾東部地方法院申請採取權利保全措施,請求法院臨時決定,如果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採取緊急保全措施,樸泰桓據此有資格參加裡約奧運。

樸泰桓在2014年9月仁川亞運會前藥檢呈陽性,被國際泳聯停賽18個月。禁賽期在今年3月2日期滿,4月樸泰桓參加韓國裡約奧運會游泳國家隊選拔賽並摘得4枚金牌,且成績全部達到奧運A標。但按照大韓體育會的規定,因涉藥被禁賽的選手在禁賽期滿起的三年內都無法獲得國家隊選手資格。

朴泰桓已針對大韓體育會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請求,等待裁決出爐。樸泰桓方面表示,里約熱內盧奧運會最終參賽隊員名單提交日(7月18日)臨近,而大韓體育會延緩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審理進程,並表示不會接受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因此,為了確保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能夠救濟樸泰桓的權利,決定向法院申請保全參賽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