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湖北十堰房县发布《发热病人就诊奖励办法公告》(第7号)。公告称,为促进发热人员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凡发热人员主动到县乡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奖励1000元。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2月18日。此举甫一曝出,就引发不少讨论。
正方:疫情摸排就该因势利导
(无论是奖励引导还是惩戒倒逼,在排查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都无可厚非。在尽早摸排出所有病毒宿营地已成防疫当务之急的背景下,这些手段只要实用和合法,就值得尝试。)
对发热主动就诊者奖励千元,这做法确实是当地首创。面对疫情,当地政府发布这样的奖励公告,实属无奈之举。而就疫情防控而言,也没必要对这类举动鸡蛋里挑骨头。
从疫情发生到现在,最紧要的工作除了救治入院病患,就是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收治那些“漏网”的感染者。这关乎整个防控大局,更关乎何时能够能最终击退疫情。
一个“行走的传染源”,可能会毁掉很多疫情防控上的努力。若还有很多感染者散布于各地,那很难在短期内扭转“不断治愈又不断新增”的被动局面。显而易见,只有在最短时间内将所有疑似病例排查完毕并集中收治或隔离,才能彻底截断疫情不断蔓延扩散的不利势头,为尽快扑灭新冠肺炎疫情奠定基础。
正因如此,在武汉,已经“举全市之力”发起了一场“不漏一人,不落一户”的疫情排查攻坚战,湖北省委主要负责人也明确表态,要在两天之内完成所有疑似病例的排查。对湖北各地来说,“应收尽收”已没有多少转圜余地,疫情摸排到户到人的工作也必须做细做实。
但要想尽快啃下疫情排查和集中收治这块“硬骨头”,也并不容易。且不说各地排查工作量之大,就是以各种方式逃避检查或故意隐瞒涉疫情信息的人,就不在少数。
为了尽早完成全面排查,各地也是想尽了办法操碎了心。如前几日媒体曝出孝感“举报发热人员奖1000”的做法,这也算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也实属无奈之举。现在十堰房县又出高招,不是举报奖励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奖励自己主动就诊的发热人员,也是用心良苦。
不管是奖励举报者,还是奖励“自告奋勇”者,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完成疑似人员排查,尽早将疫情蔓延势头控制住。用意都是好的,相形之下,“发热主动就诊奖1000元”更有人情味,也更能体现出济困扶弱的风向意义。
如果把疫情排查比作一场不能后退的战“疫”,那只要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只要能够更好地促进排查收治工作早日完成,那该允许和支持地方层面各显其能,采取各种措施——无论是奖励引导还是惩戒倒逼,只要实用和合法,就无可厚非。
□徐建辉(职员)
反方:这是在消减公民“法定责任”
(如果自报发热都要奖励,那这无异于消减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
疫情之下,发热主动就诊是义务也是责任,且是“法定责任”,并不必通过奖励这一方式。因此,尽管房县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也是在消减公民的“法定责任”。
表面看,此举确实有利于调动发热民众主动就诊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四早”作用,进一步确保民众身体健康。事实上,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政府部门一直苦口婆心般强调,发热应主动到指定医院就诊,还不积极响应,显然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法律上也明确规定,隐瞒传染病病情涉嫌违法,后果是很严重的。
问题是,疫情之下,有了症状立马去就诊,不仅是常识,也是对社会应尽的“法定责任”。在各方呼吁发热应主动到指定医院就诊的背景下,不积极响应,反而讳疾忌医,那显然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也不该被原谅。
也就是说,为了自己、家人和社会,理应配合抗疫工作,是不需要物质奖励的。如果这都需要奖励,无异于把“法定责任”当成个人义务权利。
有网友表示,“当下多不容易,不能给抗疫添乱,也不应该奖励,应该把钱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来救治更多的人才对。否则,领取这个奖励于心何忍,真的不应该!”更有甚者认为,“不主动就诊应按照国家刑法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以涉嫌故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罪严厉打击。”
该严惩的不严惩,不该奖励的反其道行之,只能是消减公民“法定责任”。
说一千道一万,义务和责任尤其是“法定责任”绝不能混淆,发热就该主动就诊,不主动就诊当拿法律鞭打,而不是用物质奖励作诱惑。实际上,对于不主动就诊,特别是刻意隐瞒的应坚决依法处罚。
眼下疫情凶猛,医治患者需要很多的钱,其他方面需要用钱的也很多,有限的资金更应用到刀刃上。发热主动就诊,既不能奖励,也不该奖励。
□李万友 (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