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據中新網報道,為進一步加強自衛隊的海外活動,謀求解禁集體自衛權,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內閣14日通過新安保法制決議,引發日本各界強烈抗議。日媒評價稱,此舉標誌著一貫頗為克制的日本安保政策迎來拐點,甚至將現“巨大轉變”。安倍同日舉行記者會,辯稱“新安保法案能確保日本行使‘極為有限’的集體自衛權,旨在守護日本國民,這是日美共同的認識”,其意圖引人注目。
抗議聲漲
安倍內閣力推的安保法制相關法案,指的是《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和《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上述兩個法案共涉及法律11部。其中《武力攻擊事態法》、《自衛隊法》、《周邊事態法》等10部法律的修改部分匯總為《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另外一個則是新設的允許自衛隊隨時向應對國際爭端的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的永久性法律——《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其中,《國際和平支援法案》旨在把自衛隊向外國軍隊提供後勤支援的相關規定以恒久法的形式固定下來。
兩個法案的內容均跟擴大自衛隊的海外活動有關。實際上,日本執政黨在上月24日召開的新安保法制執政黨磋商會上,就已對所涉法律條文無異議。本次會議可以說是從形式上對兩部法律的內容予以最終肯定。
安保法制相關法案把嚴重影響日本和平與安全的事態定義為“重要影響事態”,修訂《周邊事態法》並將其更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相關法案明確規定在發生“重要影響事態”時,日本可對外國軍隊提供後勤支援且不受地區限制,日本提供後勤支援的物件也不限於美軍,所有以履行聯合國憲章為目的參與相應活動的外國軍隊都屬於日方支援的範疇。
安保法制相關法案還規定,派遣自衛隊事先必須獲得國會的批准,首相在向國會提議後,眾參兩院都必需努力在7日內進行表決。
針對國會審議,安倍此前在美國會演講時,曾承諾“今年夏季之前要讓相關法案成立”。日本民主黨等在野黨對此紛紛提出批評。民調顯示,50%民眾並不看好自衛隊擴大活動範圍。評論指出,即使執政黨利用議席優勢強行通過法案,也不代表日本民意。除會引發日本國內外輿論批評外,法案的合法性及權威性也會受到質疑。
就在5月14日安倍內閣通過新安保法決議當日,日本各界有識之士走上街頭抗議。在安倍官邸前,約500人集會,並面對官邸大喊“不需要可以發動戰爭的法律”、“守護憲法第9條”等口號。在東京銀座,約800名身著紅色服裝的女性遊行。一名參加活動的30多歲的母親表示,“如果孩子被捲入戰爭,將是我們的責任。安保法制如果這樣推進下去,真的很擔心。”
竭力解禁
安倍二度上臺以來,竭力推動解禁集體自衛權。所謂集體自衛權,即與本國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受其他國家武力攻擊時,無論自身是否受到攻擊,都有使用武力進行幹預和阻止的權利。即一個聯盟所有成員在其中一個成員遭受攻擊時進行相互武裝援助。
根據1945年制定的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主權國家擁有“單獨或集體自衛的固有權利”。這一條款成為美國和前蘇聯分別組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華沙條約組織的法律基礎。
因為日本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國家之一,戰後,日本於1946年制定了後來被稱為“和平憲法”的新《日本國憲法》。依據其第九條“放棄戰爭,不設軍隊”的規定,放棄了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
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是二戰後日本在“和平憲法”原則指導下,根據國內外形勢做出的重大政策選擇,也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構成其“專守防衛”基本國策的一個具體要素。
冷戰結束後,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在日本政治大國化路線和國際形勢變化的推動下,日本某些人士急切推動安全防衛領域的調整和變革,開始加速要求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政治行動和發揮對外軍事作用的步伐,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
在5月14日的記者會上,安倍再次聲言,新安保法案能確保日本行使“極為有限”的集體自衛權,旨在守護日本國民,這是日美兩國共同的認識。他對在野黨的批評加以辯解稱,在野黨“貼上了諸如‘戰爭法案’的標籤,這完全是錯誤的”。關於今後是否有可能修改法案,安倍稱“我認為該法案是最佳的”。
對此,日本《朝日新聞》刊文稱,新安保法案的實質在於從防衛日本自身到“國際貢獻”,安倍領導的執政聯盟打著“無縫應對”的旗號,進一步擴大自衛隊的海外活動內容及範圍。
共同社刊文指出,至此,日本從根本上改變了戰後一貫堅持的“專守防衛”基本方針,因《憲法》第9條而一貫頗為克制的安保政策迎來拐點。而在二戰結束70周年之際,有必要就此慎重討論。
NHK則認為指出,本次討論的法案反映出日本戰後安保政策發生巨大轉變,國會將如何對其審議,令人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