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华集团多位高管被限制高消费,包括曾为内蒙古首富的董事长霍庆华

界面新闻

text

内蒙古昔日首富、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庆华集团)董事长霍庆华,及多位公司高管,日前受到了西宁法院的消费限制。

据《西宁晚报》5月12日报道,青海省西宁市两级人民法院对1442名个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行为。庆华集团董事长霍庆华、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文斌、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宪法位列其中。

庆华集团是中国民营煤企巨头。官网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生产煤基清洁能源及煤基精细化工产品为核心的大型专业化、现代化加工企业。集团总部设于北京,下辖内蒙古庆华集团有限公司等50多家全资及控股公司。

霍庆华为庆华集团的创始人。2010年,《福布斯》中文版第一次发布了“内蒙古富豪榜”,霍庆华以65亿元的身家夺得第一。在2017年的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中,霍庆华以105.3亿元的身家排在229位。

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自2016年以来,庆华集团因欠款未清偿问题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共有53条相关执行信息。

限制高消费令,主要指的是限制他们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今年1月,霍庆华在集团2019年度干部述职会议上称,去年集团基本实现了“一年稳定、三年见效、五年脱困”的初步任务。目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压力仍然很大,庆华已到了“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坡更陡”的关键时刻。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消息显示,今年4月,库柏裕华(常州)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曾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明显偿债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庆华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随后,在法院审查期间,该申请被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