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人员解除观察后 专家:建议继续居家观察7天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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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陈杭 摄

中新网北京4月18日电 (陈杭)集中隔离人员在14天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建议继续居家观察7天,居家期间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刘晓峰18日在发布会上提到以上内容。

当前,北京市疫情虽然处于低发态势,但境外输入仍带来零散病例,存在较大隐患和风险。特别是近期还因为个别境外输入病例引起了北京市的聚集性关联病例,又一次敲响了警钟,防控工作仍然存在严峻性和复杂性,民众切不能掉以轻心,零病例并不是零风险。

北京市仍要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的要求,切实精准科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日常活动中仍应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戴好口罩,注意个人防护,注意手卫生,坚持将各项防控举措融入日常生活。

刘晓峰提示,具有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排查。对于集中隔离人员在14天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建议继续居家观察7天,居家期间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刘晓峰建议,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尽量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保持居室通风,必须单独用餐,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并及时清洁消毒。由亲朋协助提供生活必需品,避免外出和聚集性活动,减少与他人接触,尤其远离年龄较大或体质较弱的高危人群。单独居住可不戴口罩;在进入和家庭成员共用空间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双方均应佩戴医用口罩。口罩被分泌物弄湿或弄脏时,立即更换。

刘晓峰还提到,每次洗手时使用肥皂和流动水并持续至少20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口罩或手肘遮住口鼻。每日至少一次使用湿抹布、湿拖把对房间进行清扫,以保持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每日至少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

“若出现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时,即使十分轻微,也应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和隔离观察情况,便于及时诊断,不存侥幸心理。”刘晓峰说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