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真普選”方案須符合基本法規定和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及決定
新華社香港7月3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3日發表聲明表示,任何普選方案必須按照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及決定而制定,才能被稱為“真普選”方案。
就泛民議員3日提出有關普選聲明,行政長官辦公室同日發表聲明表示,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及決定,在2017年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是中央政府、行政長官、特區政府及廣大市民的共同願望。任何方案必須是按照上述規定和決定而制訂,才能被稱為“真普選”方案。
聲明說,任何偏離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及決定的提議,都不具備法律基礎。再者,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因此,提名權專屬於提名委員會。
就當日泛民議員集體離席,行政長官表示遺憾。至於有人在立法會投擲玻璃器皿,行政長官辦公室已就事件報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