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炫富短视频”打造朋友圈虚假人设的行为及其产业链,这两年愈发受到舆论关注。前不久,媒体刚刚报道过一轮,类似的买卖行为消停了一阵。
可临近春节,有记者回访发现,不少电商平台仍存在大量提供炫富视频的卖家。以某家出售豪车视频素材的店铺为例,该店铺出售法拉利、迈凯轮、劳斯莱斯等豪车视频,售价均为8元。从购买记录看,“红色法拉利”的视频最受欢迎,已有114人付款。
“在世界各地旅游,成堆的现金摆放在茶几上,开着豪车看风景”,甚至还有卖家以PUA培训为卖点,直接打出“情感培训师浪迹私人展示面选择”的标签吸引眼球。
虽说万物皆可交易,但前提也得是遵守法律,符合社会公德。
但从报道看,部分卖家从短视频平台上“搬运”成品之后,再细致地将素材用途分门别类,形成统一的展示模板,且有固定的售卖群体。这看似荒唐的交易背后,一条成熟的黑色产业链若隐若现。
此类炫富视频的负面影响一环连着一环。一方面,卖家大肆搬运别人的原创视频,侵犯了短视频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购买“炫富视频”的人目的也不可能高尚起来—— 没富可炫,买来“炫富视频”也要炫,轻则助长炫富等社会不良风气,重则酿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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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实践中并非没有先例。据公开报道,2019年底,广东河源警方抓获了一个假扮富婆的诈骗团伙。该团伙的犯罪手段就是在网上收集各种吃喝玩乐、旅行等高大上的图片,将自己包装为“白富美”的女性身份,营造赚钱假象诱骗投资。
因此,无论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还是从打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出发,对于此类黑灰产业的打击都刻不容缓,就打击路径而言,不妨从购买使用端、制作销售端、短视频创作端多环节介入。
从购买使用端来说,报道已提到,此类“炫富视频”有着精准的目标群体,那就是“期望变成大V赚钱的普通人”、“期望获取流量的新媒体运营人”及“带动产品销量的商家”(多为微商)。虽然炫富本身不违法,但顺着这些目标群体,对此类现象的治理或许能变得有的放矢。
举个例子,微商在朋友圈虚假炫富,故意诱导他人产生“做面膜代理”之类的误认,借此发展下线,这在法律上或许很难被认定为违法。但误导就是误导,由行业协会等对微商行业的规范里加入这方面的约束条款,未尝不可。
从制作销售端来说,平台自身应该把紧审核关,提升技术屏蔽手段,彻底断了“炫富视频”卖家的财路。再从短视频创作端看,从平台到个人,都应树立安全意识,积极配合打击侵权行为。
定制“富人”形象,拍下炫富短视频,再去玩PUA……这手法看似机巧,却很坏。对此也宜展开全链条打击,让那些越过底线的“炫富视频”买卖没法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