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匿名的不当发言,让脉脉付出了30万元的代价。
1月1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告显示,
B站关联公司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民事判决书。
根据网站信息,该判决书涉及的是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脉脉关联公司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判决文书显示,宽娱公司发现在脉脉平台上有名为“哔哩哔哩员工”的帐号发布涉案评论,法院审理认定该行为构成商业诋毁。法院判决淘友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10万元,并发布相关声明以消除影响。
该判决书显示,宽娱公司认为,脉脉平台上有名为 “哔哩哔哩员工”的帐号发布 “B站,能睡小姐姐。我睡了四个”等涉案评论,损害了宽娱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淘友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宽娱公司的知名网站名称作为虚假帐号的用户名,使用宽娱公司知名的商标作为头像并加V认证,使网友误以为该用户是宽娱公司的员工,导致用户混淆误认。淘友公司的行为系利用宽娱公司已有的知名度,提高其平台言论的可信赖度,具有搭便车的恶意,属于擅自使用宽娱公司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名称及标识的混淆行为。
根据判决书,宽娱公司(B站)请求淘友公司(脉脉)赔偿宽娱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并发表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针对上述情况,判决书显示,淘友公司辩称宽娱公司与淘友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淘友公司的经营领域为职场招聘,相关APP在应用商店的分类属于商务;宽娱公司的经营领域为视频,相关APP在应用商店的分类为娱乐,不能因双方均属于互联网行业就认定双方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其次,淘友公司认为涉案评论是用户自行发布的,属于个人行为,淘友公司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未对涉案评论进行编辑加工,没有商业诋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三,淘友公司在脉脉平台上公示了违规内容及行为的处理流程,并有畅通的侵权投诉渠道,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本案中,宽娱公司未对涉案评论进行投诉,而淘友公司在宽娱公司未向其投诉的情况下就将涉案评论删除,涉案评论存在时间较短,淘友公司已经履行了法定的注意义务及责任。
第四,宽娱公司主张淘友公司利用虚假用户发布诋毁评论并列为热门评论,均为宽娱公司的主观猜测,没有事实依据。
第五,商业诋毁是指经营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涉案评论不是对宽娱公司产品和企业的评价,不会给其造成经济损失,淘友公司也不会因此获得竞争优势,故宽娱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淘友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发布评论者用户信息,可以推定宽娱公司主张涉案评论系淘友公司发布之主张成立。淘友公司发布涉案评论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裁判结果显示,淘友公司需在脉脉网和脉脉App职言版块置顶位置连续十五日发布声明,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为原告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消除影响,同时淘友公司需赔偿宽娱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及合理费用10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