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为宜家裸露女罩上“遮羞布”

新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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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拍摄在宜家商场的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名女子在商场的床上、沙发上、坐垫上对着镜头裸露下半身。5月9日,宜家中国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坚决反对并谴责这种行为,并已第一时间报警。

宜家的声明,也是公众看待这件事的态度。商场,是一个属于所有消费者的公共领域,是一个类似于广场的公共空间。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各种极其不雅行为,完全是不知廉耻、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因此该女子被很多网友直斥为“伤风败俗”。

古人说,“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的确如此,这段经由现代网络“传笑四方”的不雅视频,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是琐碎之事。

这首先是对宜家商场的名誉损害。一直以来,宜家倡导为消费者营造安心、舒适、健康的购物体验及环境。所有消费者都可以在商场的地毯上走、在沙发上坐、在床上躺。尽管这只是一种营销方式,但相比某些卖场“非请勿坐”“损坏赔偿”的字样,宜家确确实实给予了消费者足够的自由度。单从这一点看,这名女子的行为显然是“给你自由过了火”,既是对商家企业名誉的不尊重,也是对其他消费者应享购物环境的践踏。

这也是对社会文明的恶意侵害。早在2015年“优衣库事件”后,全国“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就指出,不雅视频危害社会公德、宣扬淫秽色情,严重扰乱网络秩序,践踏道德法律底线,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确,这名女子的一系列行为,不是美学上的人体艺术,也不是所谓的“裸体自由”,完全是用淫秽色情的恶俗低级举动来吸引眼球,增加流量,甚至不排除是某种满足付费观看的故意拍摄。同时,这段视频最早在国外视频网站发布和传播,这也很容易造成外国网民对中国广大女性形象的“污名化认知”。

更重要的是,这还触碰了有关法律法规。一方面,就现实空间来说,该女子如此公开配合摆拍不雅视频,可以直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或造成影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另一方面,就网络空间来说,不雅视频直接触碰了刑法上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视频传到网上后,视频上传者和视频传播平台又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12条“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色情信息”的规定,二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这种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不雅视频还违反了最新实施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可以说,这段源于宜家商场的不雅视频,不只是伤风败俗那么简单。在网友直呼“大尺度”“辣眼睛”的背后,要看到它对商家本身、社会文明和法律法规的多重损害,远不是茶余饭后的一段消遣谈资那么轻松。

目前,对于网友认为不雅视频事件是企业营销策略的怀疑,宜家中国已经明确表示,“基于宜家一直以来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我们是不会做这种营销的。”也有知情网友称,现在有人专门拍这种在公众场合裸露的视频和照片,拍了发到外网盈利。是真如网友说的存在相关产业链,还是纯属涉事女子个人做出的不当行为,这件事都有待警方追根溯源,用法律给这名女子罩上一块“遮羞布”。

莫一尘(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