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网站消息,2017年11月10日上午,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对惠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下称批发城)火灾重大责任事故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钟小军等五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2月5日,广东省惠东县义乌商品城发生火灾。据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一男孩于当日13时47分,在商品城四楼的4040店铺前用打火机玩火,引起货品燃烧并蔓延。据四楼多位目击事发现场的商户称,开始的火并不大,但由于灭火不及时,导致火势越来越大,只能眼睁睁看着小火变成大火。
据当时媒体报道,该商场四楼主要是物品仓库,堆放着大量易燃的日用品、箱包、服装等物品。火灾发生时,正值学生放假期间,位于四楼的电影院正在放映《喜羊羊和灰太狼》《熊出没》等电影。火灾发生后,惠东警方迅速出警,调集1000多名警力会同消防等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搜救于次日8时结束,事故共造成17人死亡,4名消防官兵受伤。央视记者援引消防官兵说法称,17名遇难者是在电影院卫生间附近找到的。
法院查明,2010年,惠东颐东义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颐东公司)开始经营批发城,后将批发城的经营管理权转让给金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轩公司)。在此期间,颐东公司和金轩公司存在违规出租四楼商铺作为仓库使用及其他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2015年2月5日,一名男童玩火引发批发城火灾事故,导致批发城四楼雅图影院惠东店内的观众和工作人员共17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小军、刘崇文、洪伟松、杨炜恒、刘向标分别是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相关负责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儿童纵火,且被告人洪伟松等在火灾发生后参与救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上述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