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炒股、我出钱”、“杠杆炒股、盈利高”...这些口号是否听来熟悉?
7月8日,证监会集中曝光了一批非法从事场外配资的平台及其运营机构名单,共计258家平台或机构被公示。
公示的案例中,不法机构或个人通过创建场外配资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称提供最高十余倍的炒股资金,以“您炒股、我出钱”“杠杆炒股、盈利高”“实盘交易、门槛低”“资金安全、提现快”等为噱头,诱导投资者参与场外配资活动。
对于证券融资融券业务,3月1日新修订的《证券法》已经明确将其归为证券公司专营业务,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而上述平台或机构从事的场外配资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早在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证监会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因参与场外配资被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违法的场外配资行为,证监会也将持续加大监测力度,积极调查处理,及时予以曝光,严格依法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证监会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258家非法从事场外配资平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