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辱國議員"敗訴遭追討訴訟費 爲何任性賴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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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宣誓複核案敗訴的前香港立法會候任議員梁頌恒及遊蕙祯,早前決定就案件上訴到香港終審法院,香港上訴庭1月16日上午作出裁決,拒絕兩人上訴申請,兩人需支付33.5萬元(港幣,下同)的訴訟費。

多負一身債

出身本土激進派“青年新政”的梁頌恒、遊蕙祯,在立法會宣誓時刻意加入辱國和“港獨”字眼,引起全球華人憤怒。特區政府上訴提出司法複核後,香港高等法院裁決取消兩人議員資格,兩人需支付上訴中自己及特區政府的全數訟費。早前兩人決定就宣誓案上訴到終審法院。

如今,判決結果又出來了。除了多背負一屁股債,梁、遊二人似乎並未得到什麽。

據香港“無線新聞”報道,此前,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就決定于宣誓案有終審判決後向梁、遊展開法律行動,追討共186萬元薪酬及預繳開支。

得知要還錢,梁、遊開始賴賬。他們回複立法會秘書處,認爲追討金額“極不合理”。聲稱原訴訟庭裁決他們是從去年10月12日,即宣誓當天開始失去議員資格,秘書處不應追討當日之前即10月1日至11日的議員酬金及相關實報實銷開支。

對此,行管會副主席李慧瓊說,法院裁決清晰,釋法也講明未完成宣誓的議員不可享有任何薪酬;行管會不止有一個選項,包括民事求償,或在合適時間申請二人破産。

任性與擔憂

對于是否有足夠資金繳付眼前的訟費和保證金,梁頌恒表示,現在資金仍未准備好,會繼續籌募。遊蕙祯則表示,已通過衆籌募得一些,當中大部分用作支付律師費,余額不足繳付保證金。

梁頌恒曾向媒體稱,他的家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所以能有空間向政壇全力衝刺雲雲。他還聲稱,爲家人有保障,搞“青政”後買下300萬元保額保險。但實際生活壓力沒有他說的那麽簡單。有媒體揭露,梁家居住的單位已經向銀行做了兩次按揭貸款,第二次是在2014年。

梁頌恒去年11月交出的部分營運開支單據顯示,他曾購買5部蘋果手機和11部計算機,涉及30多萬元,遊蕙祯則未提供單據。

遊蕙祯倒確實是生于中産家庭的“90後”,沒有養家的包袱,父母對她毫無管束,導致做事欠缺承擔,只有“勇”字當頭。2015年年中,遊未跟父母商量就辭去會計師公會的一份文職工作,爲從政鋪路。

有香港媒體采訪遊家的鄰裏街坊,大多指斥她幼稚、任性。大家都說,做議員收入水平很高,而她一點都不識得珍惜。遊的父母也以“忙碌”爲由不接受媒體訪問,只是被問及遊要償還爲數不菲的訴訟費時,白發蒼蒼的遊母雙眉緊蹙,顯得擔憂不已。

不僅經濟賬

梁、遊二人16日上午抵達香港高院,在法院門外對媒體表示,上訴被駁回屬意料之事,但仍然不死心地揚言,會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又稱屆時會提出最好的法律理據,並會聘請資深大律師雲雲。

且不說後續高額費用如何打理,有分析認爲,梁、遊言行已觸犯了香港基本法的底線,對國家主權構成負面影響,即使兩人繼續上訴,也不能改變取消議席的裁決。梁頌恒、遊蕙祯作爲香港曆史上最“短命”的立法會候任議員,更應反躬自省。

根據香港媒體對梁、遊曾經就讀的中學和大學的采訪,兩名被譏爲“小學雞”的政治新丁原來家庭教育缺失,學校教育不良,走入社會又交上了“港獨”壞朋友,甚至赴台與“台獨”組織勾結連環,在歧路上越走越遠。

這一對青年男女的自毀之路,暴露了香港教育的危機和社會泛政治化的惡果。此事也揭露出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經濟欠賬賴著不還,政治和教育欠賬咋辦?別忘了,兩人還有一定的示範效應。即使他們要繼續抵賴,也不能再給機會。

香港律政司此前已經正式代表特區政府,到香港高等法院入禀挑戰另外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有效性。而據港媒報道,《基本法》也將納入香港初中課程。全港中學須在初中的三年內,預留至少15小時。有中學校長期望,要讓香港學生真正理解“一國兩制”。

(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