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據香港電台5日報道,當日,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貪案,主控官作結案陳詞。
主控官表示,控方認為每名被告的每項控罪都在有力證據支持下成立,例如根據公司的內部紀錄,說明郭氏兄弟如何為許仕仁支付禮頓山相連單位租金。另外,郭氏兄弟透過迂迴方式轉錢給許仕仁,目的是要瞞著全世界,並非如有被告所講,隱瞞郭炳湘及郭老太。
主控官表示,案件關乎官員行為不當,涉及官商勾結和收受賄款。控方認為,許仕仁向傳媒、同事、公眾說謊,他收受巨額款項但無報稅,因為這些都是賄款。
案件在6月初正式開審,今天是第109日聆訊,5名被告共涉及8項控罪,許仕仁涉及8項罪名,包括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等,他被指擔任多項公職期間,涉嫌收受新地及郭氏兄弟4千萬元利益,包括免租入住跑馬地禮頓山相連單位。
郭炳江及郭炳聯則分別被控3項及4項控罪,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同被控以兩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