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支付宝、微信等应用扫码付款,将正式迎来额度限制。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相关技术规范,从额度、风险防范等多个角度进行了管理,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了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也就是说,无论是你扫商家的条码,还是商家扫你手机上生成的二维码,都属于本次央行监管的条码支付业务范畴。
与已经实施的网络支付新规一样,在扫码支付的限额上,央行这次总共划定了4个档次:500元、1000元、5000元、还有不限额,划分的依据则是风险防范能力。
央行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更不能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
据了解,早在去年8月,央行就已经指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二维码支付业务规范,并向会员机构征求意见。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