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记者杨梅菊 刘鸿儒发自科伦坡:据2日来自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的消息说,最近以来,中国驻斯使馆接连收到数起中国公民劳务纠纷投诉,包括经人介绍来斯后务工可务、工作条件恶劣及工资待遇与约定不符等等,这些纠纷给来斯务工公民造成较大精神、经济损失。
为此,中国驻斯使馆特别提示如下:
一、切勿盲目相信劳务中介推介而轻率来斯务工。斯本身就是低端劳务输出国,低端劳务市场完全饱和,海外劳工收入是斯主要的外汇来源之一。因此,在斯低端工作机会极少。
二、建议签订劳务协议前务必到当地商务主管机关(如商务局、劳动局、商务厅等)进行咨询,确认属于国家正规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
三、务必签订正式且详细的劳务合同,写明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工种内容、工资福利待遇等重要内容。
四、务必了解清楚劳务中介及工作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与背景。
使馆的提示还指出,如果确认来斯务工,行前务必办妥工作签证。斯政府对外国人在斯务工进行严格限制与管理。外国人赴斯工作,应得到斯当地主管部门的工作许可批准。其中,工作所在行业的当地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接受申请和初步批准;斯里兰卡外国人就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同意批准和登记;斯里兰卡移民局负责工作签证的办理。若持旅游签证抵斯、再补办工作签证,是违反斯移民签证政策的,一旦被发现或被举报,将面临被斯移民局拘押、遣送的后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