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银保监会召开通气会,来自风险处置局、城市银行部、农村银行部、人身险部、财险部、信托部等主要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介绍银行保险机构的最新运行情况,以及对近期行业暴露的风险事件作出回应。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强调,当前银行业保险业整体经营状况稳健,各项经营指标、监管指标正常,流动性、风险抵补等能力充足。整体看,行业不存在大的风险,经过过去多年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的治乱象,行业系统性风险在下降;即便个别的机构风险比较高,但是这类高风险机构数量非常少,且不影响整个行业的稳定。如果没有此前对影子银行的治理,就不会有现在银行业保险业风险可控和行业健康发展的大环境。
确保今年不良处置规模明显高于上年
包括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机构的风险和经营情况持续受到市场关注,当天,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表示,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城商行所在区域经济形势、市场双向挤压竞争,以及城商行自身管理和治理水平的影响,城商行风险正水落石出。尽管各界对城商行的风险都非常关注,但目前城商行总体监管指标还是处于合理区间。其中,截至6月末,拨备覆盖率150.5%、不良贷款率2.34%。
“尽管这些账面指标可能并没有完全反映银行的真实风险情况,个别城商行也发生了风险事件,但从我国经济发展的长周期看,银行资产质量波动是正常现象。”刘荣称,目前城商行不良贷款率即使还原到更加真实的水平,我们认为在历史上也还是处于低位,大家不必过于悲观。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城商行这个群体在资本、利润等方面的基础较好的,完全能够抵御各种风险。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4478亿元,较年初增加201亿元,增幅4.7%,不良贷款率2.34%,较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刘荣表示,今年以来,城商行不良余额增长不明显,不良率保持稳定,有经济下行在银行资产质量上反映滞后的因素,也有宏观政策短期对冲的因素,今后一段时间不良会继续暴露,风险水平仍处于上升通道。尽管部分城商行风险形势较为严峻,但城商行总体风险可控。经过近三年的风险攻坚战,城商行高风险业务大幅压降,仅表内非底层资产投资余额就较高点下降超过4万亿元。
刘荣强调,银保监会将推动加大不良处置力度,要求城商行在切实加大核销力度基础上,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确保今年不良处置规模明显高于上年,将实施按月监测。目前,已将城商行民营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20%~150%调整为100%~13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1.5%~2.5%调整为1.5%~2%,要求银行把降低拨备覆盖率释放的财务资源全部用于处置不良和投放信贷。
回应个别中小银行集中取款:请广大储户放心
受负面舆情影响,最近个别银行发生了集中取款事件,对此,刘荣表示,目前集中取款事件已都得到了妥善有力地解决,但从这些事件上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方面,从银行自身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角度看,特别是在负面舆情应对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另一方面,从监管角度看,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此外,从储户的角度看,金融投资者教育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商行作为持牌的正规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经营非常稳健、流动性充足,完全能够保证客户的正常资金需求。银行储户的存款本息受法律保护,储户利益受损的情况在我国历史上没有先例的。所以还是请广大储户放心,要增强对银行的信心。”刘荣称。
农村银行部副主任洪小平也表示,当前,农村中小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总体良好,尤其是存款基础稳定,流动性风险可控。农村中小银行长期深耕农村市场,网点和客户的优势使其资金来源有“两高一低”的特点,即存款在总负债中的占比高、储蓄存款在各项存款当中的占比高、同业负债在总负债当中的占比低。这三项指标均显著好于整个银行业的平均水平,使得农村中小银行资金来源总体充裕,整体流动性水平较为平稳。
同时,农村中小银行拥有三道流动性保障防线:一是银行机构自身的流动性管理以及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二是省联社对辖内法人机构的资金调节安排,以及农商行之间的应急流动性互助机制、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安排。三是存款保险基金以及央行的再贷款等流动性支持安排。
“在这三道防线安排下,农村中小银行的负债资金,尤其是广大储户资金的安全性是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的。”洪小平称。
2000亿专项债用于18个地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随着中小银行加快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以及自身市场化资本补充渠道有限,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面临较大缺口。据了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金融委要求,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制定了《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用好现有市场化资本补充渠道的同时,还可探索依法依规筹措政府性资金,参与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和风险化解。
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洪小平也指出,在现有市场环境下,与大银行相比,中小银行由于自身规模或者评级等一些客观限制,市场化资本补充渠道相对受限。银保监会正会同央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在鼓励中小银行用好用足市场化资本补充手段,并通过多留存利润盈余等增加内源性资本积累的同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地方政府依法筹措政府性资金,预计这项工作会进展很快。
“据我们了解,目前有需求的省份正在起草完善本省的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相关实施方案,银保监会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指导配合工作。”洪小平称。
刘荣表示,这一次将有2000亿地方专项债限额,支持18地区的中小银行,允许省级政府按照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认购中小银行的可转换债等合格资本工具。按照文件要求,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结合辖内实际牵头制定,方案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经由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政府向财政部提出正式申请。银保监会将配合指导省级政府,在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清产核资、穷尽自救和市场资源、依法严肃问责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债券额度需求,还本付息来源以及退出机制等,切实将补充资本金同深化中小银行治理改革结合起来,提高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不过,刘荣也强调,地方专项债的使用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要在明确使用资金的规模、明确退出机制和还款保障,以及严肃问责等前提条件下,统筹确定用款的规模并承担相应责任。
个别信托公司发生风险事件是单体机构风险
近期,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爆出的风险事件让信托行业的风险防控形势再度被市场关注。据信托部副主任唐炜透露,当前银保监会正在配合地方政府在推动安信信托和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的推进过程中。任何信托产品的兑付原则都是一致的,要符合信托法律关系和信托产品的特征,落实“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对于有违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托产品,目前也正在进行积极的查处,包括在查清资产最终实际价值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追责追赃,并会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信托当事人,维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唐炜强调,从行业整体情况看,当前信托行业运行总体平稳,整体风险完全可控。即便个别机构经营困难,但风险处置正积极推进。信托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优劣分化是正常的,个别信托公司因为大股东操纵和公司治理失效,用隐蔽手段进行违规关联交易,积累了较高风险。目前,银保监会正在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高风险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坚决压实信托公司及其股东责任,保护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下,个别信托公司发生了一些风险事件,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但这类信托公司仍属少数,属于单体机构风险、局部风险,不会影响整个信托业的稳健发展态势。”唐炜称。
截至今年6月末,行业管理信托资产21.28万亿元,比年初下降3250亿元。通道业务规模比历史最高点累计压降近四成,违规房地产信托、政信合作信托无序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信托产品期限错配情况也逐步得到纠正改善。2019年以来已有9家信托公司增资262.67亿元,行业资本实力得到增强。各信托公司建立风险资产处置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化解存量风险资产。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行业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共计401.34亿元,同比增长12.24%;实现净利润共计261.33亿元,盈利状况保持良好;净资产6492.5亿元,同比增长8.55%,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
此外,针对2020年1月起逐步暴露的武汉金凰假黄金金融融资风险事件,银保监会风险处置局一级巡视员朱玉国表示,除了企业本身的原因,更是牵扯到一些银行、信托和保险机构,确实出现了一些类似性的、关联的原因,需要引起注意。
“据我们了解,公安、司法机关已经介入,银保监会正在指导相关银保监局和金融机构,对所涉业务进行全面排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银保监会也会结合公安、司法机关相关部门作出的结果,依法查处,同时进一步压实银行、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防止风险外溢,确保银行业保险业平稳运行。”朱玉国表示。
人身险行业近两月经营出现强劲反弹
人身险部副主任王叙文介绍了上半年人身险的经营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数据显示,1-6月人身保险公司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782.8万亿元,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万亿元,同比增长6 %;净利润1247亿元,较同期有所下降。一季度末,人身保险行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7%,综合偿付能力溢额2.26万亿元,行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流动性稳定,风险总体可控。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5-6月份行业经营数据出现强劲反弹的趋势,预计全年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王叙文表示,总的来看,当前人身险市场运行平稳,发展趋势向好,行业服务民生保障的水平持续提升,但仍面临风险和挑战。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局部流动性承压。今后一个时期国内经济形势复杂,投保人可能选择保单质押贷款或退保来缓解短期现金流压力,赔付与退保支出预计增加。部分中小公司可能面临新业务负增长,以及存量中短期业务退保和满期给付的压力叠加,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压力。
第二,资产信用风险增加。受宏观经济下行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发生经营困难和暴露风险的企业增多,债券违约率将明显上升,保险公司的债权类资产可能出现损失。
第三,公司治理问题仍时有发生。经过近几年的综合治理,人身保险行业存在的公司治理乱象在强监管态势下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治理僵局与董事渎职、高管失职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第四,市场乱象呈现新形式。随着互联网保险兴起,金融科技赋能传统销售渠道,保险产品销售环节管理弱化,运营能力跟不上创新进展,导致新的误导形式出现,创新领域市场乱象有所抬头。
王叙文称,下一步,针对保险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治理市场乱象,充分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针对销售不规范、理赔难度大、条款存在歧义等问题,监管部门将通过现场检查、举报调查、非现场监管等多种方式大力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净化市场秩序。
二是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经营,提升服务质量。鼓励保险机构在产品设计、销售渠道、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多样化的高质量服务,全面满足消费者多方位保险需求。推动公司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抓住发展机遇加快转型发展速度,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三是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防范公司治理不健全滋生的各类风险。对个别有问题的公司全面摸清风险底数,梳理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因司施策,限期整改,推动公司建立治理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