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為減低光滋擾和能源浪費,香港特區政府日前推出首份《戶外燈光約章》,邀請戶外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和負責人承諾在預定時間關掉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裝置。目前已有近1000個物業和商戶響應,承諾最早於晚上11時熄燈。約章將於4月生效。
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參與約章的機構不單可避免燈光造成滋擾,還可以減少耗電和節省金錢,提升企業形象,在業內建立良好典範。
黃錦星說,目前已有近1000個物業和商鋪率先響應承諾簽署約章,涵蓋地產發展、物業管理、酒店餐飲、零售、銀行、旅遊、戲院、學校、公用事業和公營及非政府機構。他希望在未來兩個月,會有更多機構和商戶簽署約章。
據介紹,《戶外燈光約章》簽署機構須在預定時間關掉對戶外環境有影響的裝飾、宣傳或廣告燈光。在晚上11時至早上7時關燈的機構可獲頒“鉑金獎”,在午夜12時至早上7時關燈的機構則可獲“金獎”,獎項將於明年頒發。
除推出約章外,環境局也重推《戶外燈光裝置業界良好作業指引》,向公營及私營機構推廣戶外燈光裝置設計、安裝和運作方面的良好作業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