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小城镇长效管理省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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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浙江省建设厅 供图

中新网台州6月30日电(记者 郭其钰)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30日在台州召开,会上发布小城镇长效管理地方标准——《小城镇环境和风貌管理规范》(下称《规范》),从城镇日常管理出发,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分析把握管理规律和特点,精准对接城镇居民需求,着力解决小城镇环境和风貌具体问题,切实提升城镇生活品质。

2016年底,浙江把小城镇作为联结城乡、补齐短板的战略节点和重要突破口,启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到2019年7月底,该省全面完成1191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域消除小城镇脏、乱、差现象,改变小城镇“既不如村、更不如城”的旧貌。浙江成为国内唯一对小城镇进行全面、彻底、全域环境整治的省份。

“城镇建设历来三分建、七分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来之不易,亟需一个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标准,以理论指导实践,持续巩固提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奕说。

据悉,该《规范》秉承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编制原则,主要包含环境卫生管理、城镇秩序管理、乡容镇貌管理、风貌管控、安全管理、社会监督等方面的标准内容。

张奕表示,《规范》为浙江小城镇环境和风貌长效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对提高小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推进小城镇向美丽城镇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浙江美丽城镇建设三年内初步计划安排实施项目约1.75万个,总投资约7000亿元。其中今年计划实施项目1.55万个,计划完成投资3000亿元以上。到6月底该省已开工项目12350个,平均开工率79.39%,环比增长13.05%,前6个月累计完成投资1314.46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