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社保基金可購買地方債 最高比例20%

華爾街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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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4月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全國社保基金可投資地方政府債券,並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基礎設施的參與力度。

會議還指出,盤活和統籌使用沉澱的存量財政資金,有效支持經濟增長;確定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措施,培育經濟新動力;決定適當擴大全國社保基金投資範圍,更好惠民生、助發展。

據路透報導,中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副理事長王忠民1月30日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上表示,社保基金2014年底資產規模為1.5萬億元,全年實現權益投資收益率11.43%,實現絕對回報額1390億元。

如果按照20%的上限計算,社保基金最多將可以購買3000億地方債。

民生證券管清友稱,引入社保基金接盤地方債,是為了緩解地方債務風險壓力:“二季度是地方債務到期的高峰,在經濟和房地產雙下行的背景下,財政收入必然吃緊,低息長期債務置換高息短期債務有利於緩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但如果央行不提供增量資金,存量配置向地方債和企業債傾斜必然擠出利率債和國開債的配置需求,債券市場信用利差繼續收窄。

而興業證券宏觀分析師王涵則認為:“社保資金投資範圍擴大,不在於其規模多少,而在於“釋放長期限資金的信號意義。後續來看,引導更廣泛意義的保險、養老金行業進入長期專案投資,同時配以降准、加速資產證券化等手段,應該是必然的方向。

管清友同時還指出,調高社保基金投資基建專案比例,是在釋放穩增長的政策信號:“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之前財政政策太緊,存量上盤活存量財政資金,增量上引入新的資金來源參與基建投資穩增長是必然趨勢,這正是調高社保基金參與基建投資專案的政策意圖。

會議指出,要適當拓寬社保基金投資範圍、分散風險,穩定和提高投資收益:

一是把社保基金債券投資範圍擴展到地方政府債券,並將企業債和地方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從10%提高到20%。

二是將基金直接股權投資的範圍,從中央管理企業的改制或改革試點專案,擴大到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優質民營企業。

三是將基金的信託貸款投資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礎設施等專案的參與力度。

四是允許基金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一級市場直接投資同業存單。

近年來,高企的地方債務一直懸在中國經濟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審計署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7萬億元,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10.8萬億元。

3月中旬,財政部曾公佈了1萬億元的地方債置換計畫。根據該計畫,各省在額度內自行向商業銀行等市場機構發行低成本政府債券置換存量高成本債務。目前尚不清楚社保基金是否會參與債務置換。

我國社保基金每年收益率波動很大。在A股大漲的2007年,社保基金的投資收益率曾經高達43.19%,而2008年,社保基金也曾首次出現虧損,收益率為-6.79%。2011年,社保基金雖取得0.84%的正收益,但當年的通貨膨脹率高達5.4%,表現也不盡如人意。

2010年至2014年,社保基金的投資收益率分別為4.23%、0.84%、7.01%、6.29%、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