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4月1日電(記者何晨陽)“這裡以前是全賀蘭縣城最臟亂差的街道,由於人流量大,街上亂擺攤、亂扔垃圾的行為屢禁不止。”在中國西北的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步行街,擺了10多年瓜子攤的王文學告訴記者,現在這些幹部定期來打掃街道,發現亂扔垃圾的行為及時糾正。
在賀蘭縣的大街小巷,每個週五下午四點一過,穿著“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和“賀蘭志願者”字樣紅馬褂、手持笤帚清掃街道的“清潔工”甚是顯眼。除了與常見的清潔工橘紅色服裝不同外,這些人大多都戴著眼鏡,他們就是王文學所稱的“幹部”。
“幹部”是中國民眾對政府公務人員的籠統稱呼。王文學口中的“幹部”,是賀蘭縣縣委、政府和縣直各部門以及社區的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
賀蘭縣幹部“掃街”並非政府部門“親民”的個案。近年來,隨著中共出臺“八項規定”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群眾眼中的“幹部”也呈現出一股新風尚。
雖然有“作秀”的質疑聲音,但一些網民和分析人士還是對基層幹部的親民舉動持讚賞和樂觀態度。
“一次兩次可能還會認為是作秀,但他們堅持快一年了,真要是作秀,這秀也做得好!”60歲的賀蘭縣縣城居民田建成說,幹部掃大街,城市乾淨了,最終受益還是老百姓。
網民“蔡方華”說,從一些細微的環節中,總能看出政府工作的效能,看出機關幹部的作風,我們不能說“掃大街”的幹部已經覺悟很高,但至少他們比那些坐著轎車繞著垃圾跑的幹部更懂得“執政為民”的分量。
“走上街頭掃大街,是深入群眾、服務群眾的重要一步,讓縣城所有單位的幹部掃大街,有助於轉變觀念和作風,更好地服務群眾。這讓一些幹部明白,幹部不是高高在上的,是要為普通民眾服務的。”中共賀蘭縣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王海峰說。
在政府內部,並非所有人都能一下子轉變觀念。為此,賀蘭縣委督查室、縣紀委監察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等部門組成的聯合督察組,每週都會面向全縣各部門發佈一份督查通報,對組織不力的單位進行點名批評。如2014年3月3日的一份督察通報就對該縣交通局、水務局、審計局等10家清掃效果不明顯的單位進行批評。
“通報後我們對相關部門的一把手進行扣分,並計入事關其升遷的年終考核。”負責統籌“幹部掃街”活動的賀蘭縣環保局局長王勇說,就是要通過這種辦法讓機關幹部放下架子走進群眾,確保活動不流於形式、不成為一陣風。
“‘掃街’‘乘公交’這些親民舉動只是手段並非目的,其最終目的是要讓基層幹部樹立公僕意識和服務思維,我們期待這些點滴的變化能讓幹部作風轉變成燎原之勢,當然這還任重而道遠。”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師劉曉程博士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