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官員:釋法符合香港法律精神 呼籲各界正面看待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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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7日表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僅有5次人大釋法,顯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釋法態度慎重。特區政府官員也表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解釋符合香港本地法律精神。

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天通過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之後,梁振英攜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舉行記者會。

梁振英在記者會上表示,本屆立法會兩位候任議員在就職宣誓過程中故意違反宣誓程序和誓詞規定,甚至作出侮辱國家和民族的言行,宣揚“港獨”主張,因而在香港以至全國引起了極大的憤慨。特區政府認為他們的行為嚴重衝擊法治,破壞“一國兩制”,造成極壞的影響。

梁振英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中央對此造成的影響高度關注,並認為要及時處理,因為這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關乎國家重大利益,而不是一般議員個人言行問題。他說,特區政府向中央反映了香港社會的意見,而中央認為需要主動和及時釋法。

梁振英說,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香港回歸祖國以來這個權力僅行使了5次,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十分慎重,非到必要不會釋法。

袁國強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基本法作出解釋,此次人大釋法是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清晰準確的解釋,與香港的本地法律和香港基本法的精神完全符合,並沒有修訂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內容,希望社會各界以客觀和正面的態度去看待。

袁國強說,一方面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另外一方面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清楚寫明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兩者並沒有矛盾。

對於個別候任議員宣誓司法復核案件是否需要重新開庭的問題,袁國強表示,這要交給法庭處理,特區政府將把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釋法的正式文本儘快送交給法庭,之後由法庭來決定下一步應該怎麼做。關於其他立法會議員的問題,則需要時間去研究有沒有需要採取跟進行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