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的话题在微博上引发热议。1月6日下午,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就此事发布声明,称投诉行为是律所方面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针对的并非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相关网络用户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
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声明中表示,作为陈凯歌导演的常年法律服务单位,星权律师事务所一直负责陈凯歌导演之舆情监测及人格权益维护工作。关于今日被发酵的话题,律所作出如下说明:
一、上述话题所涉及的投诉举报系本律师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该投诉未针对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相关网络用户所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截至本声明发布时,陈凯歌导演未进一步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诉讼维权程序。
二、陈凯歌导演作为一名专业导演,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尤其针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不论表达方式系委婉抑或尖锐,陈凯歌导演均持包容态度,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陈凯歌导演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
三、本律师事务所已接受特别委托,将持续关注此次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继续就此事件发布涉嫌侵犯陈凯歌导演合法权益内容的相关主体,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月5日,众多影视博主接连遭到陈凯歌的投诉,还有一些博主被陈凯歌告上法庭,原因是这些博主制作的影视点评视频,侵犯了陈凯歌的名誉权。一位UP主表示,陈凯歌方面在举报自己视频的时候连举报理由都是复制粘贴的,因为该UP主原本的视频标题为“李成儒怒曝内幕,逆天吐槽陈凯歌双标”,但陈凯歌方面举报该UP主视频的理由,却提到他视频标题是“人间双标陈凯歌导的差,甄嬛看了喊救命”。
被投诉的视频到底是如何描述陈凯歌的?
界面文娱发现,这一波被投诉的视频大都以今年陈凯歌参加的综艺节目《演员请就位2》为剪辑素材。以《原形毕露的陈凯歌,一个终极郭敬明》为例,UP主轩邈认为,陈凯歌在节目中对自己的作品和自己带的演员都是溢美之词,但到评价别人的作品就开始装理中客了。在解说部分,该UP主直指陈凯歌和郭敬明是一丘之貉,表示陈凯歌“双标的样子真像郭敬明”。
B站UP主动态截图
针对这条视频,轩邈收到的投诉理由为,该内容旨在恶意侮辱、诋毁陈凯歌先生,严重损害陈凯歌先生的个人声誉,涉嫌侵犯陈凯歌名誉权。
类似视频不难让人联想到早年间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当时的视频作者胡戈因为恶搞陈凯歌电影《无极》而被陈凯歌起诉。UP主轩邈也在B站感叹道,“谁能想到,我能获得当年胡戈的待遇。”
娱乐产品本来就是供大众讨论和消费的,针对陈凯歌在节目中的表现进行评论似乎并不为过,不过,部分被投诉视频确实存在言辞过激的现象,比如使用“道貌岸然”“表里不一”“刚愎自用”“颠倒黑白”等定性词汇描述陈凯歌,确实存在侵犯名誉权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