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发房地产贷款集中度通知,未上浮监管指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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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在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近两月后,近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保监局下发了地方版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通知,与广东和海南不同的是,上海的相关监管指标与上述《通知》保持一致,并未修改辖内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考核指标具体上限。

也就是说,根据《通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包括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两项指标,对于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银行,《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2.5%、17.5%;17.5%、12.5%;12.5%、7.5%。而上海照此执行。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广东分别提高了第三档、第四档相关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海南则提升了第三档相关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5个百分点。

广东、海南之所以可以在《通知》的基础上有所放宽,是因为根据《通知》,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客观上来说,上海三、四、五档银行较少,本地法人银行中资产规模较大的上海银行也被划归到第二档中,因此地方版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制度约束的银行并没有很多家。而从不上浮考核指标上限的做法来看,上海较为严格,并且合规压力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