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缅甸警方依据《刑法》第505条A款持续对演艺人员进行立案追捕,据缅甸官方媒体《环球新光报》连日来刊登的公告显示。截至4月8日,警方已经对超过120名演员、歌手、导演、网红、记者发布了逮捕令。
自4月2日以来,缅甸官方媒体每天公布20份针对演艺人员的逮捕令,这些演艺人员被指控利用自己的知名度支持抗议活动,支持联邦议会代表委员会,并鼓动公务人员参加罢工。
据了解,目前约有10位演艺人员已经被逮捕。缅甸《刑法》第505条A款规定:“对煽动公众或政府公务员导致恐慌,扩散虚假新闻,对联邦政府或国家稳定构成犯罪的人员,处以最高两年的监禁、罚款或两项并处。”(总台记者 高佳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