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原审被告人张某磊、尹某德、邱某锋等9名员工人,为部分客户开展配资业务,期间客户存入资金约610余万元,共计造成客户损失约310余万元,判处非法经营罪名成立。而财达期货营业部实际控制人韩某峰将另案判决。
统计显示,自2018年5月份,全国首例配资类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犯罪案件宣判以来,国内已有多起针对期货配资业务的刑事判例。当前,国内期货公司基本都已明令禁止涉足配资,但是一家期货公司营业部几乎全员涉案判刑,也在提醒期货公司应该增加风险防范意识和合规意识,应该对员工进行足够的安全警示教育。
9名员工被判刑,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深陷配资大案
近日,安徽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披露,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多名员工因引导、参与客户配资交易,全数被判处有期徒刑。
裁定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此案的核心人物是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的实际控制人韩某峰。韩某峰等人于2015年11月2日注册成立山东期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期王公司),后于2018年7月16日成立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济南营业部(简称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其中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于2018年7月26日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法定代表人为赵某,但实际控制人均为韩某峰,公司员工招聘和日常事务管理由韩某峰负责。资料显示,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的国有控股期货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控股股东为财达证券。
韩某峰等人除为客户在财达期货平台开户进行正常自由交易外,还针对部分客户开展配资业务,即按照客户投资金额1至10倍在客户子账户内进行配资,并收取高于正规平台的手续费、交易费,同时按月利率10%至15%收取配资额利息。
为进行期货配资经营,韩某峰等人联系上海沣一科技公司、厦门蓝象网络科技公司购买“麒麟资管系统”和知富平台软件,麒麟资管系统具有分户功能和风控功能,知富平台(电脑版名为博易大师))软件对接真实大盘,客户通过上述软件在子账户内进行期货交易。
招揽客户到微信群,业务员配合喊单发虚假盈利图
为提升公司业绩,韩某峰等人招募张某磊等数十人开展业务,其中张某磊担任业务经理,负责与业务员发展的客户对接,指导客户在投资平台投资;另招聘郭某旭担任讲师,负责分析期货行情,向业务员推送期货专业知识和相关信息。
韩某峰要求业务员在网上加投资期货群,招揽客户到公司的微信群里,由他人扮演讲师角色进行期货分析,其他业务员配合喊单、发专业话术、发虚假盈利图、烘托气氛等,引导客户做配资业务,通过赚取配资业务手续费和利息等方式实现非法经营的盈利。
客户每买进或者卖出一次,公司会按照本金加配资的总额收取手续费,手续费和利息均可调整,韩某峰等人根据手续费、利息按比例分成。具体提成,包括交易所扣除手续费后剩余的30%的配资手续费提成、配资利息的20%、交易所扣除手续费后剩下的30%的开户手续费提成等。
截至2018年7月25日,客户存入资金约610万余元,造成损失约310万余元。2019年4月,张某磊等人陆续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这些被判刑的员工,实际加入公司也就是一年多点时间,获得的提成最高4.7万元,最低0.7万元。
安徽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认为,韩某峰等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为赚取利润利用自营平台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被告人张某磊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在韩某峰等人的安排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主犯韩某峰将另案判决,从犯张某磊等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等,并处罚金,部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施以缓刑。
参与“场外配资”上当受骗,请依法及时报案
针对“场外配资”,监管部门一直保持严防死打态势。
此前,4月24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广州期货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庞某军、闫某亮、黄某斐在广州期货天津营业部工作期间,为期货配资活动提供便利,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月底,进入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各地证监局发出风险警示提醒,当前证券期货市场“场外配资”活动又有所抬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诱导投资者通过网站或手机APP参与“场外配资”活动,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
监管层提醒各辖区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机构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不属于法定监管对象,有的涉嫌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甚至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辖区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场外配资”,避免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或不法侵害。如因参与“场外配资”上当受骗,请依法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月29日,北京证监局发布第一批北京辖区场外配置平台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