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去年2萬餘人涉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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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記者

王思北)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12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201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5013件7237人,起訴20969人。

“環境污染等破壞生態環境的事件時有發生,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肖瑋說,針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檢察機關建立了快速反應機制,並依託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啣接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集中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情況,加大監督移送、立案的力度,防止以罰代刑。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3、4月份,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破壞環境資源涉嫌犯罪案件228件,同比上升10.1%;批准逮捕929件1375人、起訴2158件3309人,案件數量同比分別上升22.6%和14.4%。

“近年來,環境污染背後的監管失職瀆職犯罪問題日益嚴重。僅今年1至4月,全國檢察機關就查辦涉及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案件349人。”肖瑋說。

最高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表示,有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違法排污行為監管不力;有些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批復環保項目立項;還有一些與不法人員相互勾結,大搞權錢交易,濫權審批違規項目,甚至充當違法犯罪分子的“保護傘”。

對此,最高檢集中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懲治和預防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2013年至2014年4月份,全國檢察機關在群眾專項工作中共查辦涉及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案件1545人。“2013年,最高檢先後督辦了山西汾陽文峪河水污染事件、廣西賀江水污染事件、雲南昆明‘牛奶河’污染事件等一批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案件。”李忠誠說。

肖瑋指出,接下來,檢察機關將以辦案作為專項監督活動的立足點,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繼續加強對破壞生態環境犯罪中的漏罪、遺漏犯罪嫌疑人的監督,及時督促移送和監督立案,適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跟蹤督辦,打消犯罪分子的僥倖心理,增強震懾犯罪的力度。

此外,還將深挖破壞生態環境犯罪背後的職務犯罪,嚴厲打擊“保護傘”。對於專項立案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失職、瀆職行為,及時建議有關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處。圍繞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將積極發出檢察建議促使相關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