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最新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2023年全市插混、增程式不...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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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最新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1]3号),即大家所关注的“在沪新能源汽车送牌”政策。

根据《实施办法》显示,明确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但对插电混动车辆需满足在本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才可免费获得新能源牌照。

根据最新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本市销售和使用且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目录车型,符合本市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油电池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等,都可以享受送牌政策。

在实施细则方面,凡是在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上海式将继续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而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

第二,个人用户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同时,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享受中央财政补贴和免征购置税等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相关政策将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若国家政策调整,上海市将及时发布信息。

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专用牌照额度,仍可按照本市上一轮新能源汽车政策办理。

在二手车方面,与以往政策一样,使用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消费者若置换新能源汽车的,应当依据相关要求重新申请专用牌照额度。

值得关注的是,最新的《实施办法》规定与现行办法基本相同,但是针对非纯电和燃料电池汽车做出了调整。即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将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也就是说,从2023年1月1日之后用户购买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将不再发放牌照。

新政也意味着,目前上海市场火热的插电混动车型(含增程式汽车)或将在2023年之前迎来一波快速增长。这也给上汽集团、比亚迪汽车、理想汽车等拥有插混、增程式车型的车企,留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

从2020年11月之后,上海市加码了外牌车的限行政策,这也导致了一波新能源销售热潮。彼时,界面新闻记者探访多品牌4S店时得知,到店人数出现井喷,单月成交量呈现几倍上涨。不少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随着上海限牌整车的持续推进,将对上海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