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6月1日文章,原题:让中国企业退市正中他们下怀 美国参议院近日通过一项法案,称以期改善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财报的可靠性。遗憾的是,该法案开出的药方到头来可能反而导致美国投资者的日子更不好过。
按照该法案要求,外国公司若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审计要求,将被禁止在美交易。这显然意在迫使中企同意接受检查。但这种(向中国企业发出的“驱逐令”式)疗法或将比疾病本身更严重。中企控股股东和北京方面,都可能利用该禁令进一步推进自己的目标。
过去10年来,多家此类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的控股股东,都曾组织开展“没收式”“私有化”交易。以低收购价使其公司从美国退市,然后以高得多的估值重新在中国国内上市。2016年实行私有化的奇虎360即是例子:该公司创始人在该公司的估值低至93亿美元时挤出所有美国股东,然后2018年2月在上海证交所重新上市,估值超过600亿美元。且此类公司大多在开曼群岛注册,相关司法权使投资者获得的保护更少。
上述交易禁令甚至会使股东们的处境雪上加霜。倘若北京继续禁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检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宣布禁止有关股票交易,从而在不可交易前就导致被禁公司的股价因投资者抛售而大跌。然后,有关公司的中国控股者就能以最低价使公司私有化,同时指责美国政府逼迫其公司退市。
中国不太可能屈服于美国的要求。事实上,北京或将利用美国的这一禁令进一步推进自己的长期目标:使中国的大型科技公司回归本国股市。北京并不乐见该国最大、最著名的一些科技巨头在美国而非中国国内上市,而是希望收回这些“王冠上的明珠”。几年前,北京就开始努力吸引海外上市的中国大型企业回归本土。如今,美国的交易禁令将迫使这些企业离开美国。(作者为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耶西·弗莱德,丁雨晴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