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和五糧液因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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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五糧液因對旗下經銷商下發“最低限價令而被執法機構“盯上。 新華社發。

記者19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茅台和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被罰4.49億元。在物價部門的干預下,茅台集團發布聲明,宣布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行銷政策,立即進行徹底整改。隨後,這家公司取消此前公司實施多年的“限價令。

根據中國《反壟斷法》第47條,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1月,茅台、五糧液就因對旗下經銷商下發“最低限價令而被執法機構“盯上。茅台和五糧液隨後雙雙發布聲明稱,根據相關部門的檢查情況,公司決定取消以前違反《反壟斷法》有關的行銷政策,並嚴格依據《反壟斷法》進行徹底整改。貴州茅台還表示,對相關經銷商的處理決定將予以撤銷,並退還已扣減保證金。

4.49億元,儘管這已是中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相關部門開列的最大罰單,但僅佔茅台、五糧液兩家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的1%,屬於“最低罰款。2012年茅台、五糧液上市公司預計凈利分別約為131億元和95億元,測算下來茅台和五糧液合計被罰款也僅約為凈利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