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輛香港牌照跑車在深圳飙車 13人被判刑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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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2014年11月6日及7日,12輛香港牌照超級跑車在深圳沿高速瘋狂飙車,深圳交警經布控後查扣上述車輛,並對13名涉案港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深圳交警局2015年2月12日透露,涉案港人危險駕駛罪成立,被法院判處拘役1至5個月不等,緩刑6個月,吊銷內地駕駛執照,2年不得再申請或換領駕照。涉案超級跑車12日運返香港。

該案是深圳交警查處規模最大且涉案人數最多的一宗集體飙車案,也是內地首宗成功判決的案例。案情透露,去年11月6日和7日,13名港人駕駛麥拿侖、法拉利、蘭博基尼、日産GTR、奧迪R8等12輛港牌超級跑車在限制時速100公裏的廣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進行飙車,最高時速達到266公裏,僅用7分鍾便行駛完22公裏。

圖為被深圳交警扣查的香港名車。圖片來自大公網

稱“內地路寬 駕車時速266公裏

有涉案司機辯稱是北上自駕遊,香港道路較窄,限速較低,處罰嚴格,聽說內地的路寬,于是申辦一次性臨時入境行駛證,體驗內地駕車樂趣。

深圳交警局12日通報該案相關情況稱,2014年11月6日,港人鍾某庭等6人駕駛跑車,組成車隊從香港出發,11時通過深圳灣口岸進入深圳,隨後駛上深圳沿江高速,6車使用對講機指揮聯絡,沿途長時間、長距離你追我趕,頻繁在車道穿插及超越前方車輛。經司法鑒定,有涉案車輛行駛時速高達200公裏。17日,港人陳某偉等7人駕駛跑車組成“香港─珠海自駕遊車隊,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進入深圳,並在限速100公裏的深圳段沿江高速公路飙車,個別車輛時速更高達266公裏。

據沿江高速公司副總經理李明輝表示,沿江高速深圳段99.7%屬于橋梁道路,70%在海面。海面橫風較大,車輛在高速行駛情況下更容易受到側向海風影響偏離車道,一旦發生事故車輛極易掉落海中。

12輛超跑用拖車運返香港

深圳市交警局偵查大隊副大隊長謝星明透露,去年12月15日,深圳交警將該案移送深圳市寶安人民檢察院,經嚴格審查後,寶安檢察院向寶安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被告人違犯危險駕駛罪。經被告人同意,寶安法院適用簡易程序,並與1月28日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法院判決陳某偉等13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1至5個月不等,緩刑6個月,並處罰人民幣2至5萬元不等。

法院認爲,陳某偉等無視國家法律,駕駛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其行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依法從輕處罰。同時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法院決定對上述被告人適用緩刑。

深圳交警對13名港人車主吊銷其內地駕照,2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或換領駕照,即13人2年內不得在內地駕駛車輛。根據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深圳交警局12日發還該案扣押的車輛等物品,並聯系廣東省公安廳辦理延期出境手續,並協調深圳海關給予放行。

由于涉案港人的內地駕駛執照已被吊銷,所有涉案車輛由車主雇用拖車拖至深圳灣海關共管區運返香港。據悉,涉案車輛申請了一次性臨時來往粵港行駛證(有效期11天),入境後停留不得超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