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后逾66萬人受黨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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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3月14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在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閉幕式上。資料圖片。

記者15日從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獲悉,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中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660.6萬餘件(次),立案64.3萬餘件,結案63.9萬餘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8萬餘人。

據介紹,中共十七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重點查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執行中的違紀違法案件、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腐敗案件、商業賄賂案件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重點領域的違紀違法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腐敗案件。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了薄熙來、劉志軍、許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被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紀違法高官還包括康日新、黃瑤、王益、張家盟、劉卓志、黃勝、田學仁等。

中共十七大以來,全國有260多萬個企業事業單位、49個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及其系統,收繳不當所得15.8億元。查辦商業賄賂案件產生震懾和遏製作用,一些問題多發領域的商業賄賂發案率有所下降。

近年來,中共中央建立了境外緝捕和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兩項工作聯絡協調機制。各部門加強協調配合,防逃追逃工作取得成效。

通過引渡、遣返、勸返等方式,成功將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黑龍江省原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主任宋士合、上海市核電辦公室原主任楊忠萬、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遼寧省華曦集團原副總經理袁同順、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特大貪污挪用公款案主犯餘振東等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並促使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件另兩名主犯許超凡、許國俊等人在外國受到法律制裁。廈門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在潛逃加拿大12年後也被成功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