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碳交易試點今開市 中國擬三年建全國碳市場促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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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9日電

題:重慶碳交易試點今開市

中國擬三年建全國碳市場促減排

新華社記者倪元錦

何宗渝

重慶碳排放權交易19日正式開市,至此國家發展改革委2011年批准的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等7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全部啟用。

在開市不足半小時內,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就迅速達成16筆交易,交易量達到14.5萬噸,交易金額為445.75萬元。

不同於其他試點,重慶碳交易市場除二氧化碳,還包括六種溫室氣體排放權,同時亦准許機構投資者及個人投資者進入交易,以期提高交易的流動性。重慶2013年度納入碳排放配額管理的企業共242家,免費向這些企業發放的碳排放配額總量共計約1.25億噸。

碳交易即二氧化碳排放權交易,是在政府部門限定企業二氧化碳排放配額基礎上,多排放二氧化碳的企業從少排放的企業那裏購買配額的一種交易。碳交易包括所有溫室氣體,不同溫室氣體最終全部折算成一定量的二氧化碳。

中國承諾2020年碳強度水準將比2005年降低40%-45%,國家發展改革委氣候司日前提出,擬在三年內建成“全國碳交易市場”,旨在兌現曾承諾建立相應的市場機制促進降低碳排放強度水準。

“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已列入中央改革領導小組任務。試點工作共同特點是明確交易範圍,設定控制碳排放的目標,建立碳排放核查體系,搭建註冊登記系統和交易平臺,並開展相關能力建設。”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副司長孫翠華日前在京舉行的“第五屆地壇論壇”上說。

截至2014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深圳累計交易39萬噸二氧化碳,平均交易價格為每噸約70元;上海累計成交約45萬噸,平均交易價格約每噸38元;北京場內線上交易和場外協議交易分配累計成交約為1萬噸和4萬噸。

深圳碳排放權交易所總裁陳海鷗認為,碳交易市場的完善和拓展,是將生硬的減排政策轉化為由市場推動的機制,可引導並促進企業在盈利中實現自主減排,是一種減排激勵機制。

最新發佈的IPCC(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五次評估報告顯示,1880年—2012年全球表面平均溫升達到0.85攝氏度,進一步確認了人類活動引發氣候變化的科學結論。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成效顯著。國家發改委數據顯示,2013年,單位國民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計比2005年下降了28.56%,相當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5億噸。

孫翠華透露,國家層面碳排放交易制度已經啟動,計劃三年左右建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通過市場機制推動企業低碳發展,促進碳強度到2020年降低40%到45%。

“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重點企業碳排放制度,這是碳交易市場的基礎。目前中國已公佈了10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體系。”孫翠華說,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還需確定碳排放交易的邊界和範圍,研究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市場調節機制和管理細則,完善國家的碳交易註冊登記系統,充實目前7個試點地區的現貨交易,研究開展碳期貨交易。

“節能減排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本週撰文指出,需研究建立全國節能量和碳排放總量控制分解落實機制,推進建立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推進排污權交易制度,以實現“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溫室氣體自願減排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是中國《十二五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任務,並於2012年發佈《自願減排管理辦法》,正式開始基於項目的減排量。”孫翠華介紹,自願減排交易信息平臺於2013年10月建成,開始公佈審定項目,目前已備案7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構,自願減排方法學178個,新開發方法學5個。

構建氣體排污權交易機制是治理霧霾的方向,碳市場不僅可以促進企業的低成本減排,還能起到價格發現的作用,並推動區域聯合減排。2013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山東、陜西六省區市簽訂碳交易研究框架協議,以期通過碳交易打通區域間的聯防聯控。

“碳交易是基於數量手段的工具,碳稅是價格工具。‘十二五規劃’中提出逐步建立碳交易市場,意味著確立以發展碳市場作為減排手段。”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副研究員、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遙說。

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總經理王靖指出,未來中國“碳交易規模化發展”,一是建立基於全國的碳市場,二是實現交易量的活躍性和流動性,這需要著力建設完善碳排查標準、配額分配、價格引導機制、交易模式及規則、碳配額及碳產品的確權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