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院公布涉黑组织“套路贷”垒高“债务”等十大案例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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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甘肃十大典型案例。 张江山 摄

中新网兰州2月25日电 (记者 崔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度甘肃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类型,旨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民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推依法治省和法治甘肃建设。

甘肃高院副院长任建国介绍,过去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2万余件。此次发布的十起案件是从已审结的51万余件案件中征集评选出来的,具有典型意义。

比如,王某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一案,系2018年3月,王某与他人共谋后,在2017年开发的“土豆用钱”APP基础上先后开发20余款网贷APP,由鲁某、颜某(在逃)、吴某飚等人筹集放贷资金,王某、黄某组织人员进行运作管理,采取非法网络“套路贷”的手段骗取钱财、牟取暴利。

为蒙蔽群众、逃避打击,便于开户结算、对外签订协议,与非法网贷APP相对应,王某犯罪组织陆续登记注册20余家空壳公司(统称为杭州网贷公司)开展“业务”,并由第三方交易平台易宝支付进行财务结算,下设技术部、商务部、客服部、人事部,以公司化运营的形式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为及时回收非法债务及规避催收风险,2018年4月,杭州网贷公司与云驰公司、恒乾公司、快乐共享公司、建元公司、河南昊鑫公司等24家催收公司签订合同,将非法债务逾期部分外包,通过业绩考核进行管控,支付催收款提成、奖金等,明示或默许催收公司利用信息网络对被害人及其亲友采取滋扰、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催收非法债务。从而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集非法网络放贷、“软暴力”催收于一体,架构明晰、分工协作、利益共享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以近2亿元的投入非法获取28亿余元,尚未收回的非法债务约98亿余元。王某及吴某飚等“投资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益,并将部分获利以工资、提成、奖金的形式分配给犯罪组织的其他成员,部分用于公司运营。被告人王某等人组织以“套路贷”为基本方式,诱骗被害人借贷,收取超高利息,并通过多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恶意垒高“债务”实施网络诈骗,骗取资金28亿余元,被害群众多达47.5万余人,采用“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利用信息网络肆意实施诈骗、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网络空间为非作恶,采用精神摧残的手段欺压、残害群众,骗取钱财,受害群体庞大,严重扰乱互联网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甘肃省法院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涉及范围最广、涉案资金最大的网络“套路贷”特大诈骗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网络信息战场取得的重大胜利,也是全国首例纯线上“套路贷”以黑社会性质犯罪定罪判处的典型案件。

该案的及时判处,以司法程序揭示了网络“套路贷”的本质,对强化社会大众防范网络诈骗,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司法机关充分履行司法保护职能,依法惩处新型网络犯罪,对新业态下网络信息领域正常秩序的维护具有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