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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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十一次委員長會議4日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作的關於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有關情況的彙報。委員長會議建議,將草案提請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香港各界對此紛紛表示支持,認為釋法能夠打擊“港獨”並維護“一國兩制”,有助於香港特區立法會重回正軌。

民主建港協進聯盟主席李慧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合乎基本法及民情,“港獨”挑戰了“一國兩制”,中央有必要釋放清晰信息,以示在“港獨”問題上沒有退讓,令“港獨”在“一國兩制”下沒有滋長空間。

她強調,釋法對香港有益,目前社會有散播“港獨”的趨勢,這對香港及“一國兩制”都不利。

香港工會聯合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為,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一國兩制”下的司法獨立,釋法並非“洪水猛獸”,能夠打擊“港獨”及維護“一國兩制”。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當前釋法完全及時,表示歡迎和支持。他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香港高等法院就議員宣誓案有判決前決定釋法,顯示出中央高度關注事件的嚴重性和迫切性,讓官司拖延會對國家和香港帶來嚴重衝擊及損失。有必要在現階段這個關鍵時刻釋法,以正視聽。

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釋法顯示了中央有很大決心去堵截“港獨”力量。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釋法前法庭的裁決不受影響,如果法庭的裁決早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提倡“港獨”的議員便可以繼續做議員及宣誓,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有必要早於法庭有判決前釋法,令有關法律更清晰。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表示,“港獨”是分裂國家的行為,涉及主權和國家安全問題。“港獨”不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也不是由香港地方法院就可以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非衝擊香港法治。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11月3日開庭審理特區政府律政司聯同特區行政長官提出的司法復核,即要求推翻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早前作出有關批准兩名發表辱國言論的候任立法會議員重新宣誓的裁定。法官聽取各方陳詞後表示案件押後裁決。

梁君彥10月18日曾裁定,包括兩名候任議員在內的5名立法會候任議員在第六屆立法會首次會議上的宣誓無效,需要在10月19日重新宣誓。該兩名候任議員此前宣誓時刻意使用侮辱國家侮辱民族的詞語,並展示宣揚“港獨”的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