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外國政府不應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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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香港特區政府14日回應美國國務院2015年度人權報告對香港特區的評論時,重申特區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香港市民各種權利,外國政府不應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

特區政府14日回應傳媒就美國人權報告提出的查詢時表示,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一直嚴格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基本法處理香港特區事務。除在法律准許的情況下,不容許任何人或機構進行未獲授權的執法行動,香港境外執法人員若在港執法,是違反香港法律。

就香港大學委任副校長一事,特區政府強調,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8間院校,均為獨立自主的法定機構,它們有各自的條例及規程,載述其成立宗旨、職能和管治架構。法例訂明院校所享的權力和自由,以履行其成立宗旨和職能。港大是法定機構之一,其條例及規程訂明,副校長一職由校務委員會按其訂明的條款和條件委出,政府在事件中無任何角色。特區政府強調,學術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會價值,同樣受基本法保障,更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賴以成功的基石。

在回應有關新聞及言論自由的部分時,特區政府表示,這些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政府支持新聞工作編輯自主的原則,亦不容針對傳媒的暴力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