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据韩联社2月19日消息,韩国首尔高等法院19日下午对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涉嫌贪污受贿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判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罚金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650万)、追征犯罪所得57.8亿韩元,同时取消其被保释资格,重新对其收押监禁。
二审中,李明博被检方指控贪污自己实际掌控的DAS公司349亿韩元资金,并收受三星为DAS代付的119亿诉讼费等共163亿韩元的贿赂。法院对李明博受贿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130亿韩元,对贪污等其他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图自韩联社
一审法院于2018年10月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罚金130亿韩元,追征犯罪所得82亿韩元,李明博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2019年3月获准保释。今年1月,检方要求对李明博判处23年监禁,并谴责李明博没有为自己的过错忏悔,却一味指责他人逃避责任。
李明博生于1941年,2008年至2013年任韩国总统。一审被判刑后,现年78岁的李明博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第四位被刑事定罪的前韩国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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