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七歲孩子被父分屍 家長為何成惡魔?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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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訊】近日,韓國發生了一起離奇命案,7歲的男孩竟然被自己的親生父親殘忍分屍並藏在冰箱長達4年之久。

2012年10月初,為了讓平時不愛幹淨的兒子洗澡,男孩父親崔某(34歲)強制將兒子拖至浴室,在拖拉過程中,孩子重重地摔倒並失去了意識,父母沒有在意。男孩蘇醒後,父母也未將他送去醫院就診。此後,男孩也一直未受到任何治療,11月初在家去世。男孩父親用利器將兒子屍體肢解,將部分屍體扔到馬桶裏沖掉,另外一些扔在別處,剩餘屍體用塑料袋包裹後冷凍保存在自己冰箱裏。案發後,崔某將屍體轉移到朋友家。

2016年1月15日,警方在遇害男孩父親朋友的家裏,發現裝有男孩屍體的箱包。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才公布於世。

家庭本應是充滿愛的殿堂,但現在卻成了“虐童”溫床,家長成為殺人“惡魔”。

1月17日,韓國警方以涉嫌“施暴致死罪、損毀遺棄屍體罪、違反兒童福祉罪”正式拘捕崔某。根據韓國警方調查,父親崔某小時候曾受到父母虐待,因此心裏扭曲。他向警察坦白:“我也遭受過體罰,但從未去過醫院”。

除了這名不幸的7歲男孩,韓國近年來發生多起兒童在“惡魔”父母身邊不斷呻吟直至死亡的案例。據韓國中央兒童保護專門機構的數據,2001年至2014年韓國共有126名兒童因為受虐而死,其中很大比例是被親生父母虐待而死。

2014年因為受虐而死亡的韓國兒童就有14名,其中被親生父母打死的兒童有10名,被養父母打死的兒童有4名。14名兒童中有8名還未滿2歲。專家稱,實際遭受虐而死的兒童數量要比統計機關統計的數據多的多。

韓國《中央日報》對2014年到現在韓國發生的10起殺害或虐待嬰幼兒的凶手進行了分析,他們的作案動機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心態不成熟和經濟壓力大,具體又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尚未做好撫養孩子的准備

2014年3月,慶尚北道22歲的鄭某,因為將2歲的兒子殺害而被判刑。鄭某高中沒讀完就中途退學,和21歲的妻子婚後生一子,之後與妻子分居。自己撫養孩子的鄭某因為要去網吧,孩子卻不肯睡覺,為此,鄭某殘忍的將孩子殺害並將屍體遺棄。負責調查案件的大邱警察說:“一句話,這個人就是因為沒做好撫養孩子的准備,而造成了悲劇”。

2015年4月,江原道春川市一個17歲的未婚媽媽將16個月大的女兒殺害,她將孩子壓在身下,活活悶死。“如果沒有孩子,我也能像其他朋友一樣自由的生活”。

生活不濟窮困潦倒

窮困的經濟狀況及因此產生的經濟壓力也會成為父母殺害孩子的重要誘因。去年3月,忠清南道一名生活艱辛的30歲婦女在孩子出生僅僅一個星期後,就將孩子殺害並偷偷私葬。

在首爾生活的另一名30歲女性李某,由於生活艱難,將剛出生的孩子殺死並用快遞郵寄給了親戚,駭人聽聞。

夫妻或家庭矛盾

夫妻間的深層矛盾也是部分家長虐童的誘因,去年6月,34歲的權某在自己的家中和丈夫喝酒,並為育兒問題爭吵起來。於是母親就用拖把杆將30個月的二女兒打死泄憤,而丈夫只是在旁邊默默觀看,絲毫沒有制止。

抑鬱症

去年9月,患上抑鬱症的38歲的黃某在自己的家中將5歲兒子雙手捆綁,放入盛滿涼水的浴缸中,使其窒息而死,理由竟是孩子經常跟爸爸玩,而她和老公關系不好,所以泄憤將兒子殺死。

專家分析,這些父母將孩子視為私有物,卻忽視了孩子的人權,進而不惜對孩子施加暴力。韓國兒童虐待預防協會負責人呼籲,應積極營造全社會上下都積極介入和關注虐童問題,同時形成“虐童等同於犯罪”的社會價值觀。

針對這種現象,梨花女大社會福祉學的盧喆來教授說,“目前在韓國迫切需要教育父母哪些是虐童行為,幫助家庭構建理想的父母和子女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