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楼火灾再遇消防通道被堵,律师:个人违法成本过低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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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花园小区一栋高层居民楼发生火灾,应急救援中因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消防员不得不现场切割隔离桩,围观群众则合力掀翻堵路车辆给消防让路。

据目击者给界面新闻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这次火灾是从二楼开始往上烧,几乎从底楼烧到了楼顶。消防车到达现场后,开始紧急灭火,目击者表示,下午5点40分左右,整体火势还是很大,现场已经有几十辆消防车,“有几层楼已经不燃烧了,但是顶楼和底层几楼一直有明火,浓烟弥漫”。

据@重庆消防2020年1月1日晚通报,2020年1月1日16时55分,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渝北区加州花园A4栋2楼住宅建筑外立面着火。先后调派7个支队,10个中队,38辆消防车,197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目前明火已基本扑灭,无人员伤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火灾再次遇到了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的情况。现场视频显示,消防员在小区外围不得不切割高达50公分左右的隔离桩,以便让消防车辆通过。另有一辆白色汽车因为堵路,被周围群众合力推翻在路边。

界面新闻赶到现场时,能看到被割断的隔离桩只剩下5公分左右的高度,已不影响车辆通行,而那辆被掀翻的汽车仍在原地,小区居民马某对界面新闻介绍,除了这辆被掀翻的汽车,还有多辆停在马路边的汽车被交警指挥拖车紧急拖走。

罗女士对界面新闻介绍,该小区平时车就很多,小区道路上还设置了很多路桩,“因为很多人乱停,就装了些隔离桩围到来”。马某也表示,该小区消防通道平时车很多,“平时乱停车比较多,没有车位,就是停在过道上,有时候走路好像都没路的感觉”。

类似的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事件并不是个例。2019年12月2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一高层商住楼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堵塞影响火灾扑灭,引发社会关注。

《消防法》起草人之一,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刚对界面新闻表示,如果管理消防通道的单位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消防车通道被人占用或堵塞,不进行管理,这个单位将面临被消防部门处理、处罚,甚至可能对其进行信用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曹刚也指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后,对个人、单位都无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火灾受害方想追究车主和相关单位的民事责任,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前在2019年12月12日,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单位或住宅的消防车通道应设立明确的禁停标志,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要落实维护管理职责。

济南时报曾发表评论文章指出,不少车主“知法犯法”,这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违法成本太低,甚至通常是“零成本”。路边违规停车会被交警贴条罚款,但占用居民区的消防通道停车却很少受到约束。比起寻找停车位的困难,百元罚款对许多人来说并不算什么,且不说现实中因此真正受罚的并没有几人。

评论认为,只要占用消防通道就应追责,产生火灾事故后造成严重损失的,除了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处以罚款外,应当考虑根据违法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对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让法律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才能让类似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