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场。建德法院 供图
中新网杭州2月5日电(郭其钰)记者5日从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主持召开徐某某、殷某个人债务清理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的表决规则,会议通过了徐某某、殷某的债务清偿计划。
债务清偿计划执行完毕后,徐某某、殷某5年行为考察期满后的剩余债务将得以豁免,法院也将对徐某某、殷某进行信用修复。这标志着两位“诚信而不幸”的债务人将放下重担,重获“新生”。该案系杭州首例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个人债务清理案。
** 创业失败 债台高筑**
徐某某、殷某原是一对夫妻。早年徐某某创业失败,资金短缺,自2013年开始不断借贷,导致融资规模越来越大,深陷债务困境。
截至个人债务清理案受理前,徐某某、殷某二人涉及的诉讼及执行案件共有10余件,涉案标的约173万元。经调查,二人实际负债总金额高达700万元,其中大部分债权人没有提起诉讼,涉及金融机构及个人债权人共70余家(人)。
为了还债,徐某某、殷某变卖了两人名下所有资产,工资卡也被法院冻结。因没有履行完毕,两人还被“限高”,进了失信黑名单。夫妻两人也因债务感情不和,于2018年离婚。徐某某、殷某叹息“未来一片灰暗”。
** 申请清理 迎来曙光**
为让诚信债务人有机会重获“新生”,2020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启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
债权人现场唱票。建德法院 供图
2020年10月9日,徐某某、殷某向建德法院递交书面材料,申请进行个人债务清理。为积极配合清理工作,徐某某父亲自愿拿出200万元帮助两人偿还债务。
鉴于二人的诚信表现,2020年11月20日,建德法院受理徐某某、殷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调查了两人的债务及财产情况,要求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穷尽措施,以邮寄、电话、上门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法院也同步刊登债权申报公告。
方案通过 重获“新生”
2020年12月30日,法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确定了“双过半”表决规则,同时设立二次协商规则,并对债务人设定5年的行为考察期。
2021年2月3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管理人通报了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并报告《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提交会议表决。截至此次会议召开,共计39家(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620万元。现有可供分配的债务人财产约204万元。
经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徐某某、殷某的财产分配方案。根据方案,204万元清偿款将支付至债权人账户。五年行为考察期满后,将对徐某某、殷某在这5年内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收入、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相应资产权益再次进行分配,其余剩余债务将被豁免。
此外,没有通过此次个人债务清理申请债权的债权人在5年行为考察期内仍可继续申报债权。经管理人审查通过后,债权人仅能参与分配徐某某、殷某在5年行为考察期内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收入、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相应资产权益。
据介绍,若徐某某、殷某存在隐瞒财产等不诚信行为,不仅免除的债务要全部恢复,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个人债务清理,能够使‘诚信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有再次创业的机会。市场有风险,在鼓励创业的同时,给予容错机会,这也符合时代发展的价值取向,而个人债务清理为此提供了解决路径。”该案主审法官鲁军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