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张伟 摄
中新网贵阳4月26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司法厅联合会签了《关于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记者26日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毒品犯罪尤其是发生在民众身边的吸毒、零包贩毒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严重侵害吸毒人员的身体和意志,破坏家庭稳定、传播疾病,还常常与“黄、赌、盗、抢、骗”等问题相互交织,诱发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危害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贵州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欧枝凡表示,毒品犯罪历来是打击的重点。2020年3月,贵州省禁毒委根据贵州毒情形势、禁毒斗争需要,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毒品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2021年是专项行动的第二年,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面推进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掀起禁毒斗争新高潮,坚持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会签了指南。
指南共用21个条文,从8个方面对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罚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指南强调,贵州严格依法执行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标准,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对将毒品走私入境、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外流贩毒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地域性、家族式毒品犯罪的组织者、骨干成员,以及向农村地区,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等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等13种严重毒品犯罪列为打击重点,从严、从重打击。
指南明确依法从严掌握毒品犯罪量刑中的起点刑、基准刑。根据刑法并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的相关规定,细化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起点刑的确定,并根据犯罪次数、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情节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宣告刑。
指南对严格依法认定自首、立功,对具有立功、自首等从轻、减轻情节的从宽幅度按从严掌握的要求作了细化。
指南还明确严格把握减轻处罚、降档量刑的适用;强调从严掌握、严格把关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制裁力度,用足判处财产刑的刑罚手段;全面理解、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增强民众安全感;对及时收押判处监禁刑的毒品犯罪被告人、罪犯作了规定,确保“应收尽收”,社会安全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