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疮百孔的山体,光秃秃的,几乎看不到一棵树,只有被挖开的黄土层和灰黑色的岩石,以及一个个深三四十米的矿坑……实际上,早在三年前,这家企业的污染问题已经作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交由地方政府处置,当地政府上报办结销号。但3年来,问题依旧。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将衡南县车江镇采石场生态环境问题虚假整改,作为2020年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一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不严不实,敷衍应对,整改销号流于形式;企业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长期非法生产;企业无有效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三年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在地方上报“办结销号”后,居然问题依旧,这确实是一起“恶例”。从被查处的情况来看,其背后的问题,还不仅仅是企业的“胆大妄为”,除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之“恶”,更伴随着“部门监管流于形式,为企业非法生产大开绿灯”的监管失守之“恶”。
比如,涉事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曾多次以长合采石场的名义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购买火工产品,仅2020年就获批18次共计35.86吨。而长合采石场自2015年后就已经停产,其所购买的火工产品实际是用于鸿发石业的生产。面对如此显而易见的违规操作,当地相关部门居然一直“照批不误”。
除此之外,当地县自然资源部门、县应急管理部门、县林业部门、县生态环境部门、县供电部门等都被点名存在不同程度和形式的监管失职行为。可以说每一个本该扮演“守门人”角色的职能部门,都在为企业的“长期违法生产”大开方便之门,如此也就难怪“问题依旧”了。就此来说,当地主官明确指出,“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彻底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可谓切中要害。
更进一步,当地那么多相关职能部门都对这家在中央环保督察那里“挂号”的企业“照顾有加”,这背后除了监管失职,是否还有某些不正当的利益勾连,有违“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也必须彻查到底。在很大程度上说,一个地方的监管部门这般集体“失语”对应的作风生态问题,可能比企业违法生产带来的环境生态被破坏问题更严重。当地要求“结合干部作风、政治生态建设,对全县采石采砂行业进行集中整治”,这一点其实非常必要。
此外,湖南生态环境厅的通报中还特别指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问题——平时不作为,临时搞突击。通报指出,当地曾下发开展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而其出台与实施的时间恰好与督察组进驻时间基本吻合。由此可见,突击治理的嫌疑非常大。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地的整治方案还要求,对被投诉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业整顿”,而这与上级部门出台的禁止环保“一刀切”的规定形成明显抵牾。
这一点其实也给地方和企业带来非常现实的警示。一些地方将环保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表面看是为了地方经济着想,但要知道,对违规违法行为的“不作为”,最终往往会以“乱作为”来收场。从长远看,这将给地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带来双输。唯有真正依法依规,落实日常的监管职能,形成常态化治理,给企业带去准确的、健康的预期,才能实现“金山银山”与“绿色青山”的双丰收。
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也敢阳奉阴违,敷衍以对,这样的表现足够恶劣但并非孤例。如日前,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所反馈的情况中,也包括“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这类现象加以严肃处理无疑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或也应该思考,如何把纵向的环保督察效力拓展到横向的环保监督中来。唯有纵、横向的监督共同发力,弄虚作假的整改,欺上瞒下的“不作为”,或才能早日“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