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訊】(記者桂濤)英國最高法院5日開庭審理“脫歐”程序案,將就啟動“脫歐”程序是否需要議會批准作出終審裁決。裁決結果將決定政府和議會誰來主導英國“脫歐”,並對“脫歐”進程產生重要影響。
12月5日,在英國倫敦,一位女警官站在英國最高法院外。新華社發(蒂姆·愛爾蘭攝)
記者從現場了解到,此次庭審為期4天,英國最高法院的11名法官會首次全體出庭。庭審過程將通過網際網路全程直播。預計,最終裁決結果會在明年初出臺。
“脫歐”程序案是由支持“留歐”的一家投資基金經理吉娜·米勒等人向英國高等法院提起訴訟的。英國高院上月裁定,政府在正式啟動“脫歐”程序前需經議會批准。英國政府隨即上訴至最高法院。
圖為12月5日在英國倫敦拍攝的英國最高法院。新華社發(蒂姆·愛爾蘭攝)
5日上午庭審開始後,代表政府的律師團隊表示,政府有權決定何時啟動“脫歐”程序,因為英國人民在公投中已清晰表明瞭他們的立場,無需議會批准,這樣也有利於英國與歐盟的“脫歐”談判。
今年6月,英國公投決定“脫歐”後,政府與議會隨即就“脫歐”主導權開始爭執不休。有部分議員主張,“脫歐”主導權在議會,“脫歐”是全民公投的結果,但啟動“脫歐”程序的時間與方式,應由議會根據代議制原則作出最終決定。
英國首相特雷莎·梅10月初宣佈,英國將於明年3月底前啟動《裏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開啟“脫歐”程序。她的表態受到部分英國議員質疑。
按照歐盟法律,“脫歐”程序一旦啟動,有關各方須在兩年內完成談判,如需延長談判,應得到其他27個歐盟成員國的一致同意。
英國輿論認為,如果法庭最終裁定啟動“脫歐”需經英國議會批准,兩院議員可能會在“脫歐”談判開始時間與談判條件上產生分歧,從而推遲英國啟動“脫歐”程序。(完)
(亞太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