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评论员马尧
近年来,无人机在战场上屡屡大显身手,如何进行反无人机作战也日益成为军界与学界关注的问题。在这方面,战斗民族俄罗斯比较有发言权:据俄罗斯国防部信息和大众传媒司消息,1月6日凌晨,驻叙利亚境内的俄军防空系统发现13个小型空中目标(无人机)正在接近俄军事设施。其中,10架无人机飞近赫梅米姆空军基地,另外3架飞近塔尔图斯港补给站。
赫梅米姆空军基地
“事件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目前赫梅米姆空军基地和塔尔图斯补给站继续照常运作。”俄罗斯国防部的声明同时指出无人机中包含“外国制造”的引信。可以说,俄罗斯这次成功拦截无人机攻击的行动相当漂亮。
根据报道,俄罗斯这次拦截无人机既使用了直接火力毁伤的手段,也使用了地面干扰系统对无人机进行欺骗干扰的手段。这也代表了当下反无人机武器的两个发展方向。俄罗斯在反无人机作战方面的措施值得借鉴。
无人机属于典型的“小、慢、低”目标,如何对付这样的目标历来是防空作战的难题。军事专家金永吉认为,现代无人机的机体结构广泛选用复合材料、隐身材料、泡沫塑料、轻木等透波性能良好的材料制造,一些小型无人机甚至无须采取专门的技术措施就已具备了雷达隐身能力。以电动机、活塞式发动机为动力装置的轻型和微型无人机,尺寸小、噪声低且红外信息特征极弱。其隐身性能可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很难被雷达和声学、光学、红外探测器发现。可以说大部分的轻小型无人机都拥有天然的“遁形”能力。无人机在实际使用时还能根据事先侦测到的情报,预先编好飞行程序,绕过敌方固定的雷达站和防空阵地,以规避探测和拦截。
另外,如果将无人机的飞行速度降至很低的范围,也可成为自保的手段。因为地面空导弹系统机载脉冲多普勒雷达等对慢速的空中小目标,往往是很难发现和跟踪的。此外,现代无人机种类繁多,如在无人机机群中混编有无人驾驶诱饵机、无人驾驶电子侦察机、无人驾驶辐射攻击机,那么,发现了入侵的空中目标后,打还是不打,如何打,打哪个,用什么武器打,决策起来就更要小心了。若盲目地用地对空导弹或炮瞄雷达的高炮系统发起攻击,就有可能陷入被动的境地。因此,反无人机作战具备相当大的难度。
总体而言,反无人机装备可以从两个阶段来分类:从侦察阶段来看,可分为探测、分类与识别类装备;打击阶段来看,可分为软杀伤装备和硬杀伤装备两类。从侦察阶段来看,探测、分类与识别类装备的作用是综合利用各种传感器来“发现”或“找到”粗略的威胁目标,在其基础上,通过对探测阶段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将真实的目标从海量、复杂的背景数据中区分出来。这类装备主要通过对目标无人机的光学特性(如可见光成像)、热学特性(如红外成像)、射频特性(如电台辐射信号)、声特性(如发动机声学特性)、磁学特性(如感应磁场)等进行测,以找出目标并对其进行分类与识别。
关于打击阶段,航空专家罗孚认为,从军事角度来讲,反无人机不一定非要将其捕获,只要让它无法达成任务目的即可,所以高炮、导弹、激光、脉冲武器等手段都可以上,哪个有效就用哪个。关于软杀伤,得从无人机的系统入手。无人机体系由机体、动力系统、电气系统、飞行控制系统、任务设备、武器设备和遥控遥测系统组成,不过只有飞行控制系统和遥控遥测系统需要外界进行信息交互,适合进行干扰、欺骗或电子攻击。地面控制站由遥控遥测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情报处理系统、指挥控制系统和战地通信网组成,同样只有遥控遥测系统要和无人飞行器进行信息交互,存在安全漏洞,最适合进行电子攻击。所以,反无人机的技术入手处,就是飞行控制系统和遥控遥测系统。只要能破坏它的定位和导航,或者说搞乱(搞错)它的定位数据,就能让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无所适从,从而触发预防程序,要么慢慢下降,要么沿飞行路线返回。而从遥控遥测系统入手的话,可以采取同频干扰和指令破译两种方法。对于上行遥控数据,如果进行同频干扰,就可以让对方无法进行正常遥控飞行,如果破译了对方的遥控指令,更是可以把无人机的控制权夺过来,让无人机接受我方的遥控飞行。对于下行遥测数据,同频干扰可以让对方无法正常接收遥测参数和图像,从而使对方的无人机丧失主要功能。而破译了下行遥测参数的话,我方也能接收到对方的遥测参数。
而在硬杀伤阶段,常规的高炮和防空导弹自然还是有用的,但一是成本太高,尤其是针对可一次性使用的低成本无人机;二是新型无人机的特征太小,在稍微远一点的距离上,常规雷达都不一定有效,要是电动无人机的话连红外都难以发现,可能出现拦截窗口太小的问题,只给防空系统及其短促的瞄准和发射时间。这就是战术激光武器的用武之地了。
此外,微波武器也具有反无人机作战的巨大潜力。高功率脉冲微波能烧毁控制系统电子元器件,马达停转,导致无人机从空中坠落。微波武器具有其他反无人机手段无法比拟的技术优势。激光器只能对单一的无人机发射强光波束,而微波武器可以定向发射一系列微波辐射,破坏无人机的电子设备。激光器一次只能击落单架无人机,而微波武器可以一举击落无人机群。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反无人机作战的技术与战术也在发展。恩格斯曾经说过,“一旦技术上的进步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并且已经用于军事目的,它们便立刻几乎强制地,而且往往是违反指挥官的意志而引起作战方式上的改变甚至变革。”从这一点来说,无人机与反无人机技术都具有这样的特性。
作者简介:马尧,亚太智库研究员,云南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一带一路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国际关系专业博士,著名时事及军事评论员,从事地缘政治思想和军事装备及战略战役战术理论研究,澎湃防务军事顾问。
“亚太军情观察”作者均为资深军事记者和评论员,专栏紧扣全球军事热点和动态,为读者解析大国国防政策、地缘军事动向、国际军事技术、新型武器装备以及军事战略思想等。
(来源:亚太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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