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历下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爱国,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明为“走遍历下名泉,守护美丽泉城”检察公益行活动授旗,并颁发《名泉认领责任书》。 梁犇 摄
中新网济南5月19日电(记者 梁犇)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19日召开名泉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暨“走遍历下名泉,守护美丽泉城”检察公益行活动启动仪式。旨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泉护泉,助推水生态文明建设。
济南以“泉城”著称。济南泉水在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旅游文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名片”作用。为更好的加强泉水保护,维护完整的泉水生态系统,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旨在保护泉源、泉脉、泉眼和泉系。
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郇敏介绍说,该院在对部分名泉进行走访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济南市名泉保护条列》中列明的部分名泉泉池很难甚至是无法找到,个别泉池存在无界碑(桩)和提示标志,在泉池沿岸存在清洗车辆、洗涮物品以及在指定的泉水游泳场所以外的泉池、泉渠游泳等现象,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泉水的保护。
5月19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名泉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暨“走遍历下名泉,守护美丽泉城”检察公益行活动启动仪式。 梁犇 摄
郇敏称,开展名泉保护专项行动,是进一步落实《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的各项内容,以法律赋予的司法手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防治泉水污染,改善泉水环境,弘扬泉水文化,维护济南“山、泉、湖、河、林”等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特别是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增强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助力依法行政。
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明在发布会上宣读了《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名泉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院将通过名泉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及时发现、纠正破坏泉水生态系统方面的违法行为,促进突出问题的集中清理与整治。以“突出泉城特色,保持泉水常年喷涌”为目标,探索建立泉水生态工程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升泉水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李金明表示,检察机关将结合实际,重点排查影响泉水补给、渗漏、利用以及污染泉水、破坏泉水生态等问题。通过前期摸排,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予以立案,在全面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履行诉前程序。
《方案》显示,对于经诉前程序后,无适格主体或适格主体不起诉,或相关行政机关拒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诉讼。
当天,“走遍历下名泉,守护美丽泉城”检察公益行活动同时启动,由该院党组成员带队走近名泉,了解名泉现状,发现问题并研究制定可行性建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