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披露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三大違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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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記者董峻

高敬)審計署25日發佈審計公告,公佈了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38個中央部門單位201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審計發現,仍有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沒有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三公”經費超標、違規蓋樓和辦公用房超標、動用財政資金髮“福利”等違反財經制度規定現象仍是主要問題。

本次審計暴露出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等突出特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問題仍然突出,反映出一些單位和個人法紀意識淡薄,責任追究和處罰也不到位。

例如,住房城鄉建設部所屬信息中心的13名黨員領導幹部2000年以來在企業投資入股、兼職或兼職取酬,領取股東分紅和勞務費共計73.28萬元……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表示,這些問題暴露出,一些部門的領導幹部對中央精神和文件要求太隨意,違規做法太大膽,部門監管太鬆弛。單位領導對中央反四風、八項規定等相關政策規定沒有真正落到實處,認為一些小毛病無所謂,執行中有很大的隨意性。因此,中央部門必須要加強財務監管,監管必須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缺口,如果不監管,肯定會出問題。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4日受國務院委託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作相關審計報告時表示,案件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權或審批權集中、掌握重要國有資產資源的部門和單位。25日審計署公佈的相關部門審計報告進一步顯示了違規細節。

例如,2013年公安部部本級支付承辦單位的培訓費超出實際支出334.68萬元;部本級及所屬物證中心使用不合規票據報銷費用350.91萬元;教育部部本級和所屬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等4家單位擴大範圍列支與項目無關支出,涉及金額共計23817.02萬元……

“目前對權力部門的監督仍顯不足。”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說,“這就好比一隻雞,誰都想撒把米。表面上看,大家爭的是對雞的餵養權,實際上爭的是資金分配權,背後則是誰也不願放手的部門利益。”

這次審計還顯示,一些中央部門主管的社會組織和所屬單位依託行政資源不當牟利。

例如,發展改革委所屬價格認證中心以辦培訓班的形式,違規開展價格評估專業人員資格認證,收取培訓費183.52萬元;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屬應急中心未經批准舉辦評比活動,收取評審費49.51萬元……

許光建提出,一要加強主要領導一把手的教育和處理,只有一把手認識到位,才能起到更明顯作用。這也會讓社會公眾看到中央懲治腐敗、加強財經紀律的管理的決心。二要完善相關的制度建設,把問責落到實處。

專家還建議,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問題多,因此需要儘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使政府與主管社會組織脫鉤到位。一些部門權力過於大,就需要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使該放的權盡可能放給市場。“三公”經費掌控不嚴,就需要規範相關審批程序,建立績效評價體系,從嚴控制支出規模和列支渠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