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日报 | 美国法官:女性可以通过禁欲来避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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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日报 丁宁

9月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最严堕胎法案证实生效,该法案又被称为“心跳法案”,规定妇女在怀孕6周后不得堕胎,即便是被强奸或乱伦受孕也不例外,可以称得上是全美最严苛的堕胎法之一。

该法案的主要制定者是宪法诉讼律师乔纳森·米切尔(Jonathan Mitchell),他是保守派政策研究机构联邦者协会(Federalist Society)成员,在业余时间无偿为德州共和党立法人士提供建言。

德州“心跳法案”本由州参议员休斯(Bryan Hughes)提出,他找来米切尔协助起草法案,希望该法案能避免过去其他与堕胎相关的法案遭法官否决的命运。包括保守派在内的一些法律学者曾怀疑德州“心跳法案”能否承受得住法律审查,也以为联邦或州一级法院可能通过某种禁令来阻止它;结果,米切尔设计的法案却突破难关正式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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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想象,这一法案在生效之后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拜登政府甚至起诉了这一法案,要求废除德州制定的所有堕胎法律。然而,在这一法案遭众人抵制的情况下,米切尔最近又提出了一个“奇特“的观点。

据《赫芬顿邮报》报道,他在一份陈述书中表示,女性可以通过节制自己的性行为来避免怀孕。“在不堕胎的情况下,女性可以通过克制性交来控制自己的生育生活,”乔纳森·米切尔在陈述书中说道。

米切尔还在陈述书中表示,德州妇女可以选择前往堕胎法律不同的其他州去堕胎,“贫穷的妇女”可以利用“堕胎基金”来帮助她们支付费用。

这样的建议真的让人大跌眼镜,克制性行为确实是女性控制生育生活的一种方式,但想借此为其法案剥夺女性堕胎权利而正名,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来源:亚太日报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