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媒体对于养老院虐老欺老现象的报道,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2020年1月13日在国新办记者会上表示,如果有媒体曝光,或有人向民政部举报养老机构发生虐老欺老,或者老年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案件或者纠纷,民政部会第一时间会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存在主观故意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毫不客气。
民政部网站1月13日发布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9年12月27日正式批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予以公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由民政部提出并负责起草,内容为全文强制。这是中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红线”。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7部分。其中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和管理要求构成标准主体部分。在基本要求中,明确养老机构应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
同时,规范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安全风险评估中,明确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了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应包括噎食、食品药品误食、压疮、烫伤、坠床、跌倒、他伤和自伤、走失、文娱活动意外等9个方面内容。
在服务防护中,对9类养老服务安全风险提出了针对性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保护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守住安全“红线”;在管理要求中,主要通过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和安全教育三种方式,建立提高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为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提升、顺利过渡到服务满足新标准要求留出时间。充分考虑当前养老机构发展现状、设施改造投入、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和外部监管环境等各类因素,《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在标准发布后、实施前,养老机构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在国新办1月13日的发布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指出,养老机构发生虐老欺老或者老年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案件或者纠纷。如果媒体曝光或者有举报到民政部,我们第一时间会指导地方民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核心是要分清伤害事故或者欺老虐老事故发生是不是存在主观故意,这是处理分歧的关键。对存在主观故意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毫不客气。
俞建良称,对于因客观原因,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的服务纠纷,民政部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加强沟通和协调。同时,要提高护理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建立养老机构经营者、护理人员、老人和家属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理机制。
俞建良表示,民政部正在起草有关文件,加快建立和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