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晓云
9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邰戈,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3月,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信贷控制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07年1月,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2008年3月,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2008年11月,任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9年10月,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9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8年6月,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和五任董事长先后落马的北方信托一样,吉林信托的董事长也堪称“高危”,除了邰戈此次被查,此前三任董事长也无一“善终”。
1998年,吉林信托首度更名亮相,张兴波被任命为常务副总经理,次年9月转正为公司总经理。2001年3月,吉林信托改制为责任公司,张兴波成为公司董事长。在其管理下,吉林信托的业务涵盖信托、证券、基金等多个领域。2005年12月,张兴波曾高调宣布,力争吉林信托在2010年整体上市,逐步构建金融控股集团。
但没等到上市,张兴波在2007年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高福波紧急继任董事长一职。2009年,张兴波因贪污3000万,数罪并罚,终审维持原判,判处死缓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福波上任8年间,从吉信-松花江77号违约事件,到参与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吉林信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7年底,吉林信托因涉内幕交易而招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信托因内幕交易吉林森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超比例持股未披露以及在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其违法所得4373.32万元被没收,并处4373.32万元罚款。对时任吉林信托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据证监会调查,吉林信托时任董事长高福波与森工集团董事长柏某新较为熟悉,两人在涉案账户交易“吉林森工”前后电话联系频繁。
2015年4月1日,国家林业局开始禁伐天然林,吉林森工的人造板业务面临原材料枯竭,森工集团和吉林森工拟将林业相关业务从吉林森工置出。2015年6到7月份,《人造板产业整合重组方案》修改完善。7月31日,吉林森工的人造板业务实质已并入人造板集团进行管理。
2015年8月10日,“吉林森工”因重大事项停牌。8月24日吉林森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12月7日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证监会认为,吉林森工以人造板业务等向森工集团的人造板集团出资、参股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15年6月底形成,公开于2015年12月7日。柏某新担任吉林森工和森工集团的董事长,全面负责人造板业务整合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通过信托计划,吉林信托在2015年7月份至12月份期间分别任吉林九圣和长春恒信的大股东或主要合伙人,并通过两公司证券账户进行吉林森工股票交易。证监会调查显示,涉案账户在内幕信息形成后、公开前累计买入“吉林森工”2223.08万股,于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全部“吉林森工”,交易盈利4373.32万元。
证监会表示,内幕信息形成后,高福波与柏某新存在联络,涉案账户的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买入、卖出“吉林森工”的时间与高福波同柏某新联络的时间基本一致,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2018年12月10日,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高福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目前正接受吉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高福波士2015年10月辞职离开吉林信托,也就是说,其在辞职3年后,被宣布接受调查。
第三任被查的董事长为李伟,他曾任长春市政府副市长、白山市委书记等职务。2015年接任吉林信托董事长,不到2年,2017年8月,吉林省纪委通报,李伟接受组织审查。
2020年3月,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对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伟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