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潮牌Nasty Gal涉嫌侵犯Olsen姐妹的姓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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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Kate Olsen和Ashley Olsen

最近,美國潮流品牌Nasty Gal推出了一款有趣但可能存在法律問題的印字T恤衫,該款T恤衫上印著“You’re the Ashley to my Mary-Kate”意爲:對于我的Mary-Kate而言,你就是Ashley,明確指代了時尚名人Olsen姐妹Mary-Kate Olsen和Ashley Olsen。

Nasty Gal品牌新推出的印字T恤衫

盡管Nasty Gal品牌並不是抄襲Olsen姐妹創立的品牌The Row的作品或直接微單任何聯邦商標法規,因爲Olsen姐妹並沒有注冊她們的名字,按此邏輯判斷,Nasty Gal的這款T恤衫不一定存在法律問題。但事實上,該款T恤衫侵犯了Olsen姐妹的姓名權。

一般而言,公衆權利授予個人使用或者控制自己名字在商業用途的權限,在沒有得到他人同意下,以商業用途使用他人的姓名會被視爲侵犯他人公衆權利,但該法律問題實際上並沒有那麽簡單,因爲每個州對公衆權利的法律規定是不一樣的。

因爲Nasty Gal品牌的總部位于加利福尼亞州,該案件則可以按照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審理。原告Olsen姐妹需要證明被告Nasty Gal品牌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商業使用了原告的姓名,原告還因被告的不正當使用,受到不必要的損失。此外,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明確規定,原告還必須證明被告是以商業目的故意使用原告的姓名。

顯然,Nasty Gal品牌在設計這款T恤衫的時候是了解Olsen姐妹的知名度,並在未經她們兩人同意的情況下以商業目的使用了她們的姓名,並利用她們的知名度吸引消費者。

有業界分析師指出,Nasty Gal品牌還有防禦措施可以使用,Nasty Gal品牌可以對Olsen姐妹的姓名進行實質性“變革”:在原本的基礎上,加上非Olsen姐妹的肖像。截止時尚頭條網發稿,Nasty Gal品牌以及Olsen姐妹並未對此事件作出回應。

來源:時尚頭條網 文 黃大大